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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视频平台上的移动消费电子应用

摘要

从消费电子设备向TV设备传送消费电子(CE)应用的请求在TV设备处被接收。CE应用被从消费电子设备接收。与CE应用相关联的应用状态信息被从消费电子设备接收。CE应用和应用状态信息被存储到存储器。本摘要不应被认为是限制性的,因为其他实施例可脱离本摘要中描述的特征。

著录项

法律信息

  • 法律状态公告日

    法律状态信息

    法律状态

  • 2016-03-16

    专利权的视为放弃 IPC(主分类):G06F17/00 放弃生效日:20160316 申请日:20100126

    专利权的视为放弃

  • 2012-02-22

    实质审查的生效 IPC(主分类):G06F17/00 申请日:20100126

    实质审查的生效

  • 2012-01-04

    公开

    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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