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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控制不想要的植物的改进方法

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作物受控培植的改进农业方法。在一方面,对不同类型的作物,即由对两种(或更多种)不同类型的除草剂具有抗性的种子、植株或栽培种生长而成的作物,使用一种除草剂进行处理从而控制不想要的植物生长物。

著录项

法律信息

  • 法律状态公告日

    法律状态信息

    法律状态

  • 2015-11-11

    专利权的转移 IPC(主分类):A01N41/10 登记生效日:20151021 变更前: 变更后: 申请日:20080721

    专利申请权、专利权的转移

  • 2015-03-04

    授权

    授权

  • 2010-11-03

    实质审查的生效 IPC(主分类):A01N41/10 申请日:20080721

    实质审查的生效

  • 2010-09-15

    公开

    公开

说明书

技术领域

广泛而言,本发明涉及用于控制作物中的不想要的植物的改进方法。

背景技术

为了提高可用于粮食、人或动物消耗或者诸如生物燃料等其他目的所需作物的作物产量,在农田中长期实行的是一方面采用在作物于其中生长并最终收获的农田或地块中能有效控制或根除不想要的植物(即杂草)的生长的广谱型除草剂或组合物,另一方面,由没有经过基因修饰、杂交或者其他方式改造以表现出对特定种类的除草剂具有特定抗性(换言之也称为具有“耐受性”)的种子、植株或栽培种生长这些作物。当具有特定耐受性的特定类型或种类的种子、植株或栽培种经此类型的除草剂处理时,有望获得最好的作物产量。以此方式,通过使用所述种子、植株或栽培种对其表现出耐受性的特定除草剂,能够控制或根除作物植株间的不想要的植物生长物。有利之处在于农民或者其他生产者不再必须使用两种以上类型的不同除草化合物或组合物,或者制备多重除草制剂,多重除草制剂可能要求在种植之前或出苗之后向所述作物分开施用该除草制剂。

特别流行和成功的一类除草剂化合物是基于草甘膦的,最突出的商业产品以(来自Monsanto)进行商业销售。多年来,已知该草甘膦类型的除草剂能高效地控制和根除作物中不想要的植物生长物,并已被广泛接受和使用。如此广泛的接受和使用进一步受到以下事实的支持,即的供应商还已经开发了作物例如大豆的各种种子系,它们已经经过基因修饰、杂交或者其他方式改造以表现出对系列除草剂的抗性,即,“耐受”除草剂和耐受的特定种子系的联合使用导致作物产量提高,并且减少了向作物施用除草处理组合物的数量和/或频率,这是因为施用草甘膦类除草制剂通常能成功地根除杂草而同时对作物伤害最小。

尽管上述除草剂广泛流行,但也已知许多其他种类的除草剂,不同供应商已制造和商业销售表现出对一种或多种特定种类的除草剂的耐受性和/或抗性的各种作物的种子系、植株或栽培种。例如,已开发出经过基因修饰、杂交或者其他方式改造以表现出对磺酰脲类除草剂的抗性的多种稻。这些品种得到广泛应用,因为发现通过使用磺酰脲类除草处理制剂能对其进行非常有效的处理,并且已知磺酰脲类除草制剂能有效地控制稻作物中不想要的植物生长物,而同时不会过度影响稻作物本身的活力或稻产量。

不幸的是,发现当出现不恰当应用时,作为广谱除草剂的除草剂种类的有效性则具有不利的作用,例如,在本领域中不可预料的是,可能对特定除草剂显示天生的抗性和/或耐受性或者经过基因修饰、杂交或者其他方式改造从而具有对特定除草剂的抗性和/或耐受性的植物或作物会有望对不同种类的不同除草剂也具有任何合理的抗性。例如,生产的对具有耐受性的种子或植株如果用不同种类的除草剂(例如磺酰脲或其他ALS抑制除草剂)进行处理时预计会被杀死或停止生长。事实上,错误的施用,诸如由于错误而疏忽地喷洒除草处理制剂或者由于除草处理制剂风吹飘到未被赋予对该除草剂的抗性和耐受性的作物上,通常会导致种子或作物的严重损伤和破坏。这样的结果并不意外也不是没有预料到的,总所周知广泛流行的除草剂种类是商业上成功的,正因为它们表现出广谱作用。

然而,这样的技术效果并非不具有技术缺点,如上所述,一个缺点是将除草处理制剂错误地施用于错误类型的作物。该缺点预计会过度地损伤、甚至杀死作物。另一个缺点则是将种植仅仅限于具有单一共有除草剂抵抗特性的单一作物的常规做法。例如,为了作物产量最大化和将不必要的损失降至最小,诸如对单一种类的除草剂具有抗性和/或耐受性的大豆等单一作物将被种植于大片广阔土地上,通常不与由于施用用于处理所述单一作物的除草处理制剂而可能受到破坏的其他作物地理上相近或相邻。这是由于以下事实,即在所述单一作物生长时,单次或时常多次的除草处理制剂施用需要作为种子的种植前处理、种植后但出苗前的处理施用于种子或土壤,或者施用于出苗植株。将对特定种类的除草剂具有除草耐受性的单一作物与相比于上述单一作物而对不同种类的除草剂不具有耐受性或者具有除草耐受性的其他作物物理地分开而进行种植生长,将减小对这些其他作物造成不希望的损害的风险。然而,这样的实施办法不合意地限制了土地有限的农民或其他种植者可以种植的作物的类型,将农民或种植者限制于单一作物,或者为了在对不同种类的除草剂具有耐受性的不同作物之间提供充分足够的物理屏障而浪费了耕地。这些无一是特别技术上或经济上有利的。

因此,由前述内容能够理解的是,尽管当前作物种植的农业实践非常高效,但在本领域中仍然持续实际地需要这些农业实践的进一步改进。

令人惊奇的是,已发现来自磺酰脲类除草剂的氯吡嘧磺隆(也被称为ALS抑制除草剂)在施用于草甘膦耐受作物周围或邻近时表现出改善的耐受性和安全性。现在,该发现提供了使用氯吡嘧磺隆(起作用的除草剂的替代形式)的另一手段,与草甘膦耐受作物联合使用以协助控制这些作物之中、周围或邻近的不想要的植物,并抑制草甘膦耐受杂草的相关发育以及将杂草压力转移到更多的耐受杂草上。利用以商品名PERMIT(来自Gowan Co.,Yuma,AZ)进行市场销售的化合物已经观察到这样的行为,但不希望受局限于以下说法,据信这些行为也可利用其他特定磺酰脲除草剂化合物而观察到。

发明内容

因此,在本发明的一个方面,本发明人提供了改进的农业方法,所述方法用于不同类型作物、即由对两种(或更多种)不同种类的除草剂具有抗性的种子、植株或栽培种生长得到的作物的受控培植,其中所述作物经过用单一种类的除草剂进行处理以控制不想要的植物生长物。

根据本发明的第二方面,本发明人提供了改进的农业方法,所述方法用于种植对不同种类的除草剂具有耐受性的不同作物,所述不同作物或者相邻或者合理充分地在地理上相互接近,并且至少利用第一除草剂处理第一作物不会由于第二作物与第一除草剂的直接或间接的接触而不当地损伤第二作物或者使第二作物存在受到不希望的损伤的风险。

根据本发明的第三方面,提供了改进的农业方法,所述方法用于在两种(或更多种)各自对不同种类的除草剂具有特定抗性的作物中控制不想要的植物生长物,所述作物尤其优选为这些作物中的至少一种对磺酰脲类型除草剂尤其是氯吡嘧磺隆具有抗性/耐受性,而其余作物中的至少一种对磺酰脲类型除草剂尤其是氯吡嘧磺隆没有抗性/耐受性,其中所述作物或者相邻,或者充分地在地理上相互接近,因此,存在施用于所述第一作物的无意地或者直接地施用的第一除草处理制剂无意地或者直接地施用到至少一部分第二作物的可能性,其中所述第一除草处理制剂的所述施用不会对经处理的所述第二作物的种子或植株形成部分造成不希望的或者不当的有害影响。

根据本发明的第四方面,提供了改进的农业方法,所述方法用于尤其是在以下农田或地块中控制不想要的植物生长物,在所述农田或地块中将种植或者已经存在对草甘膦类除草剂具有抗性/耐受性的种子或植株形式的作物植株,其中,通过使用含有除草有效量的氯吡嘧磺隆类除草剂的除草处理制剂,来控制或者根除所述作物中不想要的植物生长物,所述除草处理制剂可以在所述作物种植前、出苗前或出苗后进行施用。优选为,所述草甘膦类除草剂是基于目前在市场上销售的除草剂类型的那些除草剂,例如(来自Monsanto)。

根据本发明的第五方面,提供了含有至少一种磺酰脲除草剂(或其盐)的除草处理制剂,尤其是其中所述磺酰脲除草剂是可用以下结构表示的氯吡嘧磺隆:

其中,R7是氢或者是C1-C6直链或支链烷基,优选为氢、甲基或乙基,但在特别优选的实施方式中,R7是氢,并且所得到的化合物(酸形式)有时候被鉴定为3-氯-5-(4,6-二甲氧基嘧啶-2-基氨基甲酰基氨磺酰基)-1-甲基吡唑-4-羧酸甲酯;其中R7是氢的上述化合物在本说明书中也用其简写商品名″PERMIT″(来自Gowan Co.,Yuma,AZ)进行指称,其中该磺酰脲的使用提供对在所述除草处理制剂中可能存在的其他成分的安全作用或安全益处,否则所述其他成分可能会对农田(例如出苗前处理)、种子、植株部分或作物造成不希望的和/或不利的影响。

根据本发明的第六方面,提供了对作物中不想要的植物生长物的控制进行改进的方法,尤其是其中所述作物是由具有草甘膦耐受性的玉米种子或玉米植株生长而成的玉米,不想要的植物生长物是以下一种或多种:藜、绒叶、田菁(大麻)、牵牛花、豚草、长芒苋、苍耳、向日葵和狐尾草,所述方法包括以下步骤:将除草有效量的含有磺酰脲除草剂、尤其优选为氯吡嘧磺隆的处理组合物可选地但优选地与草甘膦除草剂化合物一起施用于作物,从而在所述作物中控制所述不想要的植物生长物。

根据本发明的第七方面,提供了磺酰脲除草剂、尤其优选氯吡嘧磺隆作为施用于大豆或大豆植物的除草组合物的安全剂成分的应用。

根据本发明的第八方面,提供了棉花作物的处理方法,所述方法包括将磺酰脲除草剂、尤其优选氯吡嘧磺隆施用于棉花作物,优选其中该施用在所述作物种植前进行。

根据本发明的第九方面,提供了用于在稻作物中控制稻植株之间的不想要的植物生长物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向所述稻作物施用磺酰脲除草剂,尤其优选氯吡嘧磺隆。

根据本发明的第十方面,提供了提高苜蓿可收获产量的方法,其中所述方法包括在最终的年度收割之后,于春季重新出苗之前将磺酰脲除草剂、尤其优选氯吡嘧磺隆施用于休眠的苜蓿作物。

由以下说明书和权利要求,本发明的这些方面以及其他方面将变得更加清楚。

具体实施方式

本发明的某些方面的实践设想了除草处理制剂的应用,所述除草处理制剂包括至少一种磺酰脲除草剂,并且可选地包括一种或多种除所述磺酰脲除草剂之外的其他除草剂,并且还可以包括一种或多种其他成分,包括但不限于杀虫剂、杀螨剂、除草剂、杀菌剂、安全剂、肥料、生长调节剂、表面活性剂和/或载体等。

示例性潜在可用的磺酰脲除草剂包括根据以下式的那些化合物和/或它们的盐:

Ra-SO2-NRb-CO-(NRc)x-Rd

其中,Ra是烃基,优选为如苯基等芳基,其为不具有取代基的或具有取代基的;或杂环基团,优选为如吡啶基等杂芳基,其可以是不具有取代基的或者具有取代基的,并且其中包含取代基的所述基团具有1~30个碳原子,优选为1~20个碳原子,或者Ra是吸电子基团,如磺酰胺基团;Rb是氢原子或者不具有或具有取代基的烃基,包括取代基在内具有1~10个碳原子,例如不具有取代基或具有取代基的C1-C6烷基,优选为氢原子或甲基;Rc是氢原子或者不具有或具有取代基的烃基,包括取代基在内具有1~10个碳原子,例如不具有取代基或具有取代基的C1-C6烷基,优选为氢原子或甲基,x等于0或1,以及Rd是杂环基。其金属盐包括碱金属盐或碱土金属盐,尤其是钠盐和钾盐,或者铵盐或者与有机胺的盐。同样,可由将酸加入到碱性基团(例如氨基或烷基氨基)中形成盐。适用于此目的的酸是强无机酸和有机酸,例如HCl、HBr、H2SO4或HNO3

更多潜在可用的磺酰脲包括嘧啶基-或三嗪基氨基羰基[苯基-、吡啶基-、吡唑基-、噻吩基-和(烷基磺酰基)烷基氨基]磺酰胺。嘧啶环或三嗪环上存在的优选取代基是烷氧基、烷基、卤代烷氧基、卤代烷基、卤素或二甲基氨基,可能的是所有取代基相互独立地结合。在苯基、吡啶基、吡唑基、噻吩基或(烷基磺酰基)烷基氨基部分中优选的取代基是烷基、烷氧基、卤素(如F、Cl、Br或I)、氨基、烷基氨基、二烷基氨基、酰氨基(如甲酰氨基)、硝基、烷氧基羰基、氨基羰基、烷基氨基羰基、二烷基氨基羰基、烷氧基氨基羰基、卤代烷氧基、卤代烷基、烷基羰基、烷氧基烷基、烷基磺酰基氨基烷基、(烷基磺酰基)烷基氨基。这些合适的磺酰脲的实例在Bickers等的US 6770594中详细公开,在此通过引用将其内容并入。

其他示例性可能有用的磺酰脲化合物包括以下式的除草磺酰脲:

其中:

R是H或CH3

J选自

R1是Cl、Br、NO2、C1-C4烷基、C2-C4烯基、CF3、C1-C4烷氧基、C1-C4卤代烷氧基、C3-C4烯氧基、C2-C4卤代烯氧基、C3-C4炔氧基、CO2R9、CONR10R11、S(O)mR12、OSO2R12、苯基、SO2N(OCH3)CH3、SO2NR10R11

R2是H、Cl、Br、F、CH3、NO2、SCH3、OCF2H、OCH2CF3或OCH3

R3是Cl、NO2、CO2CH3、CO2C2H5、SO2N(CH3)2、SO2CH3或SO2C2H5

R4是C1-C3烷基、Cl、Br、NO2、CO2R9、CON(CH3)2、SO2N(CH3)2、SO2N(OCH3)CH3或S(O)mR12

R5是C1-C3烷基、C4-C5环烷基羰基、F、Cl、Br、NO2、CO2R14、SO2N(CH3)2、SO2R12或苯基;

R6是H、C1-C3烷基或CH2CH=CH2

R7是H、CH3、OCH3、Cl或Br;

R8是H、F、Cl、Br、CH3、OCH3、CF3、SCH3或OCF2H;

R9是C1-C4烷基、C3-C4烯基或CH2-CH2Cl;

R10是H或C1-C3烷基;

R11是H或C1-C2烷基;

R12是C1-C3烷基;

R13是H或CH3

R14是C1-C3烷基或CH2CH=CH2

m是0、1或2;

n是是1或2;

Q是CH2、CHCH3或NR15

R15是H或C1-C4烷基;

P是O或CH2

R16是H或CH3

R17是C(O)NR18R19、CF3、COOCH3或SO2CH2CH3

R18是H或CH3

R19是CH3

R20是H、Cl、F、Br、CH3、CF3、OCH3或OCF2H;

R21是H或CH3

X是CH3、OCH3、OC2H5或NHCH3

Y是CH3、C2H5、OCH3、OC2H5、OCF2H、OCH2CF3、Cl、CH2OCH3或环丙基;

Z是CH或N;

以及它们的可农用盐。

这些潜在合适的磺酰脲在Sebastian的US 5084082中详细公开,在此通过引用将其内容并入。

优选作为磺酰脲除草剂的是选自吡唑除草剂类,尤其是嘧啶基磺酰脲除草剂的除草化合物。

一类特别优选的磺酰脲除草剂包括吡唑除草剂并尤其包括由以下式表示的那些吡唑甲酸衍生物:

其中Y和Z各自表示氢原子、卤素原子、硝基、氰基、COOR1、NR1R2、CONR1R2、SR1、SO2NR1R2、SO2R3、R3CO、OR4、CHX2或CX3;A表示氢原子、具有1~4个碳原子的烷基、具有取代基或不具有取代基的苯基、具有取代基或不具有取代基的吡啶基或OR5;其中R1和R2各自表示氢原子或具有1~10个碳原子的烷基;R3表示具有1~10个碳原子的烷基;R4表示氢原子、具有1~10个碳原子的烷基、具有取代基或不具有取代基的苯基、CHF2、CF3或CF3CH2;R5表示具有1~10个碳原子的烷基;并且X表示卤原子,R6是氢或者是C1-C6直链或支链烷基。这些在Takigawa等的US5053517以及Iwasawa的US 5,220,028中更完整地进行了描述,在此通过引用将其内容并入。

已观察到可根据本发明使用的某些特别优选的磺酰脲除草剂化合物是卤磺隆类除草剂,尤其是可由以下结构表示的氯吡嘧磺隆:

其中R7是氢或者是C1-C6直链或支链烷基,优选为氢、甲基或乙基,但在特别优选的实施方式中R7是氢,并且所得化合物(酸形式)有时候被鉴定为3-氯-5-(4,6-二甲氧基嘧啶-2-基氨基甲酰基氨磺酰基)-1-甲基吡唑-4-羧酸甲酯。其中R7是氢的上述化合物在本说明书中也用其简写商品名″PERMIT″(来自Gowan Co.)进行指称,它是具有除草性质的氯吡嘧磺隆化合物中的突出一员。

也可以使用上述氯吡嘧磺隆化合物的盐或酸。

可以存在两种以上的磺酰脲除草化合物,也可以仅存在一种磺酰脲化合物。这些磺酰脲除草化合物也可互换地称为并归类为ALS抑制剂除草化合物。

在某些特别优选的实施方式中,PERMIT是存在的唯一磺酰脲除草化合物。

本发明的一个重要方面是以下出乎意料的发现:使植物具有草甘膦耐受性导致未曾预料到的对氯吡嘧磺隆类除草化合物、具体而言为上述PERMIT化合物的耐受性和/或安全性。

所述磺酰脲除草化合物可以以任何已发现的对不希望的植物生长物即杂草等具有除草效果并且同时不会对其所施用的作物或土壤造成不当损害的量存在于磺酰脲类除草处理制剂中。有利的是,所述磺酰脲除草化合物,特别优选为具有除草性质的特别优选的氯吡嘧磺隆化合物,最优选为所述PERMIT除草化合物,以相当于每英亩约0.01至约5盎司,优选为每英亩约0.05至约5盎司,更优选为每英亩约0.5至约4盎司的量存在。发现这些量对于土壤或大豆植株的“自顶部”施用是有效的。将能理解的是,由于可变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施用模式、施用频率、在磺酰脲类除草处理制剂中存在或者相反地不存在共除草剂或杀虫剂等,为了实现所需除草效果所要求的磺酰脲除草化合物的实际量可由上述量发生变化。本领域技术人员将认识到其他因素或变量。在另外一种方式中,在磺酰脲类除草处理制剂中存在的磺酰脲除草剂化合物的量一般为基于施用于土壤或种植作物的磺酰脲类除草处理制剂的总重量的0.0001重量%~20重量%,优选为0.001重量%~3重量%。

所述磺酰脲类除草处理制剂还可选地在所述磺酰脲类除草处理制剂中包含除磺酰脲类之外的一种或多种除草剂,它们的使用方法在本文中有教导。可以设想的是,本质上,已知能提供除草效果的任何其他化学化合物或化合物均可与所述磺酰脲除草化合物联合使用。例如可以以预混物提供,或者分别提供并由农民或种植者合并为桶混剂。以非限制性实例的方式,这些非磺酰脲类除草剂包括以下一种或多种:氨基酸甲酸酯、硫代氨基甲酸酯、卤代乙酰苯胺、具有取代基的苯氧基-、萘氧基和苯氧基苯氧基羧酸衍生物和杂芳基氧苯氧基烷基羧酸衍生物(诸如喹啉基氧-、喹喔啉基氧-、吡啶基氧-、苯并噁唑基氧-和苯并噻唑基氧苯氧基烷基羧酸酯)、环己烷二酮衍生物、咪唑啉酮、含磷除草剂(例如草丁膦类或草甘膦类)、嘧啶基氧吡啶羧酸衍生物、嘧啶基氧苯甲酸衍生物、三唑嘧啶磺酰胺衍生物和S-(N-芳基-N-烷基氨基甲酰基甲基)二硫代磷酸酯。在本文中优选的是苯氧基苯氧基-和杂芳基氧苯氧基羧酸酯和盐、咪唑啉酮和诸如噻草平、草净津、阿特拉津、麦草畏或诸如溴草腈和碘苯腈等羟基苄腈等的除草剂,以及其他作用于叶面的除草剂。可包含的与磺酰脲除草剂化合物一起使用的除草剂的更多更具体的例子包括来自以下化合物分类的除草剂(以参考文献″The Pesticide Manual″11th Ed.,British Crop Protection Council 1997(缩写为″PM″)中的″常用名″列举)。以非限制性实例的方式,这些包括以下一种或多种:

丙炔氟草胺(PM,pp.576-577),例如N-(7-氟-3,4-二氢-3-氧-4-丙-2-炔基-2H-1,4-苯并噁嗪-6-基)环己-1-烯-1,2-二甲酰胺,

草不绿(PM,pp.23-24),例如2-氯-N-(2,6-二乙基苯基)-N-(甲氧基甲基)乙酰胺,

异丙甲草胺(PM,pp.833-834),例如2-氯-N-(2-乙基-6-甲基苯基)-N-(2-甲氧基-1-甲基乙基)乙酰胺,

乙草胺(PM,pp.10-12),例如2-氯-N-(乙氧基甲基)-N-(2-乙基-6-甲基苯基)-乙酰胺,

二甲塞草胺(PM,pp.409-410),例如2-氯-N-(2,4-二甲基-3-噻吩基)-N-(2-甲氧基-1-甲基乙基)乙酰胺,

烯草胺,例如2-氯-N-(2-乙氧基乙基)-N-(2-甲基-1-苯基-1-丙烯基)乙酰胺,

阿特拉津(PM,pp.55-57),例如N-乙基-N-异丙基-6-氯-2,4-二氨基-1,3,5-三嗪,

西玛津(PM,pp.1106-1108),例如6-氯-N,N-二乙基-2,4-二氨基-1,3,5-三嗪,

草净津(PM,pp.280-283),例如2-(4-氯-6-乙基氨基-1,3,5-三嗪-2-基氨基)-2-甲基丙腈,

特丁津(PM,pp.1168-1170),例如N-乙基-N-叔丁基-6-氯-2,4-二氨基-1,3,5-三嗪,

塞克津(PM,pp.840-841),例如4-氨基-6-叔丁基-3-甲基硫代-1,2,4-三嗪-5(4H)-酮,

异噁唑草酮(PM,pp.737-739),例如(5-环丙基-4-异噁唑)[2-(甲基磺酰基)-4-(三氟甲基)苯基]甲酮,

噻唑草酰胺(=氟噻草胺)(PM,pp.82-83),例如4′-氟-N-异丙基-2-(5-三氟甲基-1,3,4-噻二唑-2-基氧)乙酰苯胺,

特丁津(PM,pp.1170-1172),例如N-(1,1-二甲基乙基)-N-乙基-6-(甲基硫代)-1,3,5-三嗪-2,4-二胺,

二甲戊乐灵(PM,pp.937-939),例如N-(1-乙基丙基)-2,6-二硝基-3,4-二甲代苯胺,

磺草酮(PM,pp.1124-1125),例如2-(2-氯-4-甲磺酰基苯甲酰基)环己烷-1,3-二酮,

麦草畏(PM,pp.356-357),例如3,6-二氯-邻茴香酸及其盐,

硝草酮,例如2-(4-甲磺酰基-2-硝基苯甲酰基)环己烷-1,3-二酮,

利谷隆(PM,pp.751-753),例如3-(3,4-二氯苯基)-1-甲氧基-1-甲基脲,

解草嗪(PM,pp.102-103),例如(.+-.)-4-二氯乙酰基-3,4-二氢-3-甲基-2H-1,4-苯并噁嗪,

磺草唑胺(PM,pp.836-838),例如2′,6′-二氯-5,7-二甲氧基-3′-甲基[1,2,4]三唑并[1,5-a]嘧啶-2-磺酰胺,

唑嘧磺草胺(PM,pp.573-574),例如2′,6′-二氟-5-甲基[1,2,4]三唑并[1,5-a]嘧啶-2-磺酰胺,

稀禾定(PM,pp.1101-1103),例如(.+-.)-(EZ)-(1-乙氧基亚氨基丁基)-5-[2-乙基硫代)丙基]-3-羟基环己-2-烯酮,

噻草酮(PM,pp.290-291),例如(.+-.)-2-[1-乙氧基亚氨基)丁基]-3-羟基-5-噻喃-3-基环己-2-烯酮,

烯草酮(PM,pp.250-251),例如(.+-.)-2-[(E)-1-[(E)-3-氯烯丙基氧亚氨基]丙基]-5-[2-(乙基硫代)丙基]-3-羟基环己-2-烯酮,

环苯草酮,例如2-[1-(2-(4-氯苯氧基)-丙氧基亚氨基)丁基]-3-氧-5-亚硫酰-3-基环己-1-烯醇,

苯草醚,尤其是也包括其盐,诸如钠盐,(PM,pp.14-15),例如2-氯-6-硝基-3-苯氧基苯胺,

MCPA(PM,pp.770-771),例如(4-氯-2-甲基苯氧基)乙酸,其中主要采用的形式:MCPA-butotyl、MCPA-二甲基铵、MCPA-异辛基、MCPA-钾、MCPA-钠,

2,4-D(PM,pp.323-327),例如(2,4-二氯-苯氧基)乙酸,经常采用的形式:2,4-D-butotyl、2,4-D-丁基、2,4-D-二甲基铵、2,4-D-二醇胺、2,4-D-异辛基、2,4-D-异丙基、2,4-D-三乙醇胺,

溴草腈(PM,pp.149-151),例如3,5-二溴-4-羟基苄腈,

灭草松(PM,pp.1064-1066),例如3-异丙基-2,2-二氧-1H-2,1,3-苯并噻二嗪-4(3H)-酮,

氟噻乙草酯(PM,pp.606-608),例如[2-氯-4-氟-5-[5,6,7,8-四氢-3-氧-1H,3H-1,3,4-噻二唑并[3,4-a]哒嗪-1-亚基氨基)苯基硫代]乙酸以及优选为甲酯,

哒草特(PM,pp.1064-1066),例如O-6-氯-3-苯基哒嗪-4-基)S-辛基硫代碳酸酯,

二氟吡隆(BAS 65 00H,PM,pp.81-82),例如2-{1-[4-(3,5-二氟苯基)半卡巴腙]乙基}烟酸,

唑草酮(PM,pp.191-193),例如(RS)-2-氯-3-[2-氯-5-(4-二氟甲基-4,5-二氢-3-甲基-5-氧-1H-1,2,4-三唑-1-基)-4-氟苯基]丙酸乙酯,其中也用作carfentrazone-ethyl(如文所示)或者另外也用作酸,

克草立特(PM,pp.260-263),例如3,6-二氯吡啶-2-羧酸,

mecoprop,也包括mecoprop-p及其酯和盐,(PM,pp.776-779),例如(RS)-2-(4-氯-邻甲苯基氧)丙酸,

dichlorprop,也包括dichlorprop-p及其酯和盐,(PM,pp.368-372),例如(RS)-2,4-二氯苯氧基)丙酸,

氟草烟,(PM,pp.597-600),例如4-氨基-3,5-二氯-6-氟-2-吡啶基氧乙酸,

profluazole,例如1-氯-N-[2-氯-4-氟-5-[(6S,7aR)-6-氟四氢-1,3-二氧-1H-吡咯并[1,2-c]咪唑-2(3H)-基]苯基]甲烷磺酰胺,

胺唑草酮,例如4-氨基-N-(1,1-二甲基乙基)-4,5-二氢-3-(1-甲基乙基)-5-氧-1H-1,2,4-三唑-1-甲酰胺),

三氟啶磺隆,也包括其酯和盐,例如钠盐,例如N-[[(4,6-二甲氧基-2-嘧啶基)氨基]羰基]-3-(2,2,2-三氟乙氧基)-2-吡啶磺酰胺,

草丁膦,(PM,pp.643-645),例如D,L-2-氨基-4-[羟基(甲基)氧膦基]丁酸及其盐和酯,

草铵膦,(PM,pp.643-645),例如4-[羟基(甲基)氧膦基]-DL-高丙氨酸铵,酸形式的单铵盐,

草甘膦,(PM,pp.646-649),N-(磷甲基)甘氨酸及其盐和酯,

草甘膦-异丙基铵,(PM,pp.646-649),例如N-(膦甲基)甘氨酸,

灭草烟,也包括其盐和酯,(PM,pp.697-699),例如2-(4-异丙基-4-甲基-5-氧-2-咪唑啉-2-基)盐酸,

咪草烟,也包括其盐和酯,(PM,pp.701-703),(RS)-5-乙基-2-(4-异丙基-4-甲基-5-氧-2-咪唑啉-2-基)盐酸,

咪草酸,也包括其盐和酯,(PM,pp.694-696),例如咪草酯,例如(.+-.)-6-(4-异丙基-4-甲基-5-氧-2-咪唑啉-2-基)-间甲苯酸甲酯,

甲氧咪草烟,也包括其盐和酯,(PM,pp.696-697),例如(RS)-2-(4-异丙基-4-甲基-5-氧-2-咪唑啉-2-基)-5-甲氧基甲基盐酸,

灭草喹,也包括其盐和酯,例如铵盐,(PM,pp.699-701),例如(RS)-2-(4-异丙基-4-甲基-5-氧-2-咪唑啉-2-基)喹啉-3-羧酸,

甲基咪草烟(AC 263,222),也包括其盐和酯,例如铵盐,(PM,pp.5和6),例如(RS)-2-(4,5-二氢-4-异丙基-4-甲基-5-氧咪唑-2-基)-5-甲基烟酸,

广灭灵,也包括其盐和酯,例如,2-[(2-氯苯基)甲基]-4,4-二甲基-3-异噁唑酮,

哒嗪酮,也包括其盐和酯,以及

三唑,也包括其盐和酯。

可以存在两种以上这些其他可选的除草剂,或者作为替代,可以仅存在这些可选的除草剂中的一种。

除磺酰脲类除草成分之外,这些一种或多种可选的除草剂在存在时,可以以任何已发现的对不希望的植物生长物即杂草等具有除草效果并且同时不会对其所施用的作物或土壤造成不当损害的量存在于磺酰脲类除草处理制剂中。有利的是,这些其他的除草成分在存在时以相当于每英亩约0.01至约5盎司的量存在,包括本领域技术人员能认识到的在内的可变因素表明不同量可适用于特定应用。另外,当存在时,存在于所述磺酰脲类除草处理制剂中的任何其他的可选除草化合物的量通常为基于施用于土壤或种植作物的磺酰脲类除草处理制剂的总重量的0.0001重量%~20重量%,优选为0.001重量%~5重量%。

所述磺酰脲类除草处理制剂可以也可选地包括一种或多种杀虫剂。这些本身在本领域中已知,并包括例如在The Pesticide Manual,eleventhed.,British Crop Protection Council,1997中描述的那些。与本发明的体系一起使用的优选杀虫剂例如选自包括以下杀虫剂的组:氟磺隆、哒草特、环酯草醚、S-异丙甲草胺、西玛津、特丁津、特丁净、醚苯磺隆、三氟啶磺隆、抗倒酯乙基、莠灭净、莠去津、解草嗪、氟丙嘧草酯、绿麦隆、西速隆、炔草酸、解毒喹、敌草净、麦草畏、油菜安、异戊乙净、DTPANaFe、EDDHANaFe、解草啶、氟节胺、伏草隆、氟噻乙草酯、异丙隆、秀谷隆、异丙甲草胺、S-异丙甲草胺、草灭、环氧嘧磺隆、哌草磷、丙草胺、氟嘧磺隆、扑草净、喔草酯、苯并噻二唑、百菌清、环唑醇、嘧菌环胺、恶醚唑、苯锈啶、粉锈啉、呋霜安、甲霜灵、甲霜灵-M、恶霜灵、戊菌唑、丙环唑、啶斑肟、涕必灵、阿维菌素、溴丙基吃、氯氰菊酯、氯氰菊酯高顺、环丙氨嗪、丁醚脲、二嗪农、敌敌畏、乙拌磷、埃玛菌素苯甲酸酯、苯氧威、安果、呋线威、芬奴隆、杀扑磷、二氯苯醚菊酯、十二碳二烯醇、磷胺、丙溴磷、吡蚜酮、喹硫磷、噻虫嗪、杀虫环、甲基乙拌磷和肟菌酯。尽管可以省略杀虫剂,它们在存在时可以以任何有效量被包含在内。代表量为基于所述杀虫剂存在于其中的或者所述杀虫剂构成其一部分的磺酰脲类除草处理制剂的总重量的约0.001重量%~约99.9重量%,优选为约0.01重量%~约99重量%。

所述磺酰脲类除草处理制剂仍还包括更多可选的成分,所述成分常常在除草组合物中,尤其是在适用于传统喷洒方法和器械的大部分水性除草组合物中有用。这些成分包括例如:表面活性剂、安全剂、油、传统粘合剂、润湿剂、分散剂、乳化剂、防腐剂、防冻剂、溶剂、油、填料、着色剂、载体、消泡剂、蒸发抑制剂、pH调节剂或粘度调节剂。

一种这样的可选成分是一种或多种表面活性剂。示例性可用的表面活性剂包括可以是离子型和非离子型的那些表面活性剂,诸如芳香类表面活性剂,例如表面活性苯类或苯酚类,其取代有一个或多个烷基,并且随后衍生化;或者非芳香类表面活性剂,例如杂环-、烯烃-、脂肪族-或脂环族类表面活性剂,例如表面活性吡啶、嘧啶、三嗪、吡咯、吡咯烷、呋喃、噻吩、苯并噁唑、苯并噻唑和三唑化合物,其取代有一个或多个烷基,并且随后衍生化。

芳香族表面活性剂的例子包括:酚、苯基(C1-C4)烷基醚或(聚)烷氧基化酚,例如在(聚)亚烷基氧部分中具有1~50个亚烷基氧单元的那些,其中在每种情况下所述亚烷基部分优选具有1~4个碳原子,优选为已与3~10mol氧化烯反应的酚;(聚)烷基酚或(聚)烷基酚烷氧化物,例如每烷基中具有1~12个碳原子以及在聚亚烷基氧部分中具有1~150个亚烷基氧单元的那些,优选为已经与1~50mol氧化乙烯反应的三异丁基酚或三正丁基酚;聚芳基酚或聚芳基酚烷氧化物,例如在聚亚烷基氧部分中具有1~150个亚烷基氧单元的三苯乙烯基酚聚亚烷基二醇醚,优选为已经与1~50mol氧化乙烯反应的三苯乙烯酚,构成以上分子与硫酸或磷酸的反应产物的化合物,以及已用合适的碱中和的它们的盐,例如三乙氧基化酚的酸性磷酸酯,已经与9mol氧化乙烯反应的壬基酚的酸性磷酸酯,以及经三乙醇胺中和的20mol氧化乙烯和1mol三苯乙烯基酚的反应产物的酸性磷酸酯,和已经用合适的碱中和的酸性(聚)烷基-和(聚)芳基苯磺酸酯,例如每烷基中具有1~12个碳原子,或者在聚芳基中具有至多3个苯乙烯单元,优选为(直链)十二烷基苯磺酸及其油溶性盐,例如十二烷基苯磺酸异丙基铵盐。

非芳香族表面活性剂的例子在后文中进行描述,其中要理解″EO″表示氧化乙烯单元,″PO″表示氧化丙烯单元以及″BO″表示氧化丁烯单元。通常,在亚烷基氧单元的情况下,优选亚乙基氧、亚丙基氧单元和亚丁基氧单元,尤其优选亚乙基氧单元。

示例性的非芳香族表面活性剂包括具有10~24个碳原子并具有以任何所需顺序排列的0~60EO和/或0~20PO和/或0~15EO的脂肪醇。这些化合物的端羟基可被具有1~24个碳原子的烷基、环烷基或酰基进行封端。这些化合物的例子是以C、L、O、T、UD、UDD、X(来自Clariant),和A、AT、ON、TO(来自BASF),24和013(来自Condea),(来自Henkel)进行销售的表面活性剂系列,以及前述非芳香族表面活性剂的阴离子衍生物,其形式为醚羧酸盐、磺酸盐、硫酸盐和磷酸盐以及它们的无机盐(例如碱金属盐和碱土金属盐)和/或它们的有机盐(例如胺类或烷醇胺类),诸如目前商业销售的LRO、和Hostaphat/系列表面活性剂(来自Clariant)。更多示例性可用的非芳香族表面活性剂包括由EO、PO和/或BO单元构成的共聚物,例如嵌段共聚物,诸如目前商业销售的具有400~108的分子量的(来自BASF)。更多可用的非芳香族表面活性剂包括C1-C9醇的氧化烯加合物,例如5000(来自Uniquema)。

更多可用的非芳香族表面活性剂包括某些上述非芳香族化合物的阴离子衍生物,其形式为醚羧酸盐、磺酸盐、硫酸盐和磷酸盐以及它们的无机盐(例如碱金属盐和碱土金属盐)和/或它们的有机盐(例如胺类或烷醇胺类)。再更多可用的非芳香族表面活性剂包括脂肪酸和甘油三酯烷氧化物、脂肪族、脂环族和烯羧酸和聚羧酸的盐,和α-磺酸基脂肪酸酯、脂肪酸酰胺烷氧化物、炔二醇的氧化烯加合物,诸如目前商业销售的(来自Air Products)。

可以使用的再更多可用的非芳香族表面活性剂包括糖衍生物,诸如氨基糖和酰胺糖、葡糖醇、烷基聚糖苷,诸如目前商业销售的(来自Henkel)、山梨聚糖酯,诸如销售的或表面活性剂(来自Uniquema)、环糊精酯或醚形式(来自Wacker)、表面活性纤维素和褐藻胶、果胶和瓜尔胶衍生物。

再更多可用的非芳香族表面活性剂包括基于多元醇的氧化烯加合物、表面活性聚甘油酯、磺酸基琥珀酸盐、烷基磺酸盐、链烷烃和烯烃磺酸盐、脂肪胺的氧化烯加合物、表面活性的两性化合物包括taurides、甜菜碱和磺酸甜菜碱、全氟化以及多氟化表面活性化合物诸如目前商业销售的(来自Clariant)或(来自Bayer)或(来自DuPont)系列产品。

还更多可用的非芳香族表面活性剂是表面活性的聚丙烯酸和甲基丙烯酸衍生物诸如(来自BASF)材料,表面活性的聚酰胺诸如改性明胶或衍生化聚天门冬氨酸(例如,来自Bayer)以及它们的衍生物,基于马来酸酐和/或马来酸酐反应产物的表面活性聚合物,和包括马来酸酐和/或马来酸酐反应产物的共聚物,聚乙烯和聚丙烯蜡的表面活性衍生物,表面活性膦酸酯和次膦酸酯诸如商业销售的(来自Clariant)和多卤化或全卤化表面活性剂诸如(来自Clariant)。

更多表面活性剂包括硅酮类表面活性剂,即包括至少一个硅原子的那些。这些本身在本领域中已知。

当存在时,所存在的一种或多种表面活性剂将以有效量包含在所述磺酰脲类除草处理制剂中。一般而言,任何存在的表面活性剂的总浓度有利地为基于其构成一部分的所述磺酰脲类除草处理制剂的总重量的约0.001重量%~约5重量%,优选为0.1重量%~2.0重量%,尤其为0.1重量%~0.5重量%。

一种或多种安全剂可以以有效量包含在所述磺酰脲类除草处理制剂中。多种类的化学化合物在本领域中已知为有效的安全剂,其非限制性的例子包括:a)二氯苯基吡唑啉-3-羧酸型化合物,优选化合物诸如1-(2,4-二氯苯基)-5-(乙氧基羰基)-5-甲基-2-吡唑啉-3-羧酸乙酯;b)二氯苯基吡唑羧酸衍生物,优选化合物诸如1-(2,4-二氯苯基)-5-甲基吡唑-3-羧酸乙酯、1-(2,4-二氯苯基)-5-异丙基吡唑-3-羧酸乙酯、1-(2,4-二氯苯基)-5-(1,1-二甲基乙基)吡唑-3-羧酸乙酯、1-(2,4-二氯苯基)-5-苯基吡唑-3-羧酸乙酯和相关化合物;三唑羧酸型化合物,优选化合物诸如1-(2,4-二氯苯基)-5-三氯甲基-(1H)-1,2,4-三唑-3-羧酸乙酯和相关化合物;二氯苄基-2-异噁唑啉-3-羧酸型化合物、5-苄基-或5-苯基-2-异噁唑啉-3-羧酸型化合物,优选化合物诸如5-(2,4-二氯苄基)-2-异噁唑啉-3-羧酸乙酯或5-苯基-2-异噁唑啉-3-羧酸乙酯和相关化合物;e)8-喹啉氧乙酸型化合物,优选化合物诸如1-甲基己-1-基-(5-氯-8-喹啉氧)乙酸酯、1,3-二甲基丁-1-基-(5-氯-8-喹啉氧)乙酸酯、4-烯丙基氧-(5-氯-8-喹啉氧)乙酸酯、1-烯丙基氧-丙-2-基-(5-氯-8-喹啉氧)乙酸酯、乙基-(5-氯-8-喹啉氧)乙酸酯、甲基-(5-氯-8-喹啉氧)乙酸酯、烯丙基-(5-氯-8-喹啉氧)乙酸酯、2-(2-亚丙基亚氨基氧)-1-乙基-(5-氯-8-喹啉氧)乙酸酯、2-氧丙-1-基-(5-氯-8-喹啉氧)乙酸酯和相关化合物;f)(5-氯-8-喹啉氧)丙二酸型化合物,优选化合物诸如二乙基-(5-氯-8-喹啉氧)丙二酸酯、二烯丙基-(5-氯-8-喹啉氧)丙二酸酯、乙基-(5-氯-8-喹啉氧)丙二酸甲酯和相关化合物;g)苯氧乙酸衍生物或苯氧丙酸衍生物型或芳香族羧酸型的活性物质,诸如2,4-二氯苯氧乙酸(以及酯)、4-氯-2-甲基苯氧丙酸(mecoprop)、MCPA或3,6-二氯-2-甲氧基苯甲酸(以及酯)(麦草畏);h)5,5-二苯基-2-异噁唑啉-3-羧酸型化合物,优选5,5-二苯基-2-异噁唑啉-3-羧酸乙酯(isoxadifen-ethyl);i)已知为安全剂的化合物,例如对于稻,诸如解草啶(=4,6-二氯-2-苯基嘧啶)、哌草丹(=S-1-甲基-1-苯基乙基哌啶-1-硫代羧酸酯)、杀草隆(=1-(1-甲基-1-苯基乙基)-3-p-甲苯基脲)、克百威(=3-(2-氯苯基甲基)-1-(1-甲基-1-苯基乙基)脲)、去草酮(=3,3′-二甲基-4-甲氧基苯甲酮,以及CSB(=1-溴-4-(氯甲基磺酰基)苯,CAS-Reg.No.54091-06-4)。

当存在时,所存在的一种或多种安全剂将以有效量包含在所述磺酰脲类除草处理制剂中。一般而言,任何存在的安全剂的总浓度有利地为基于其构成其中一部分的所述磺酰脲类除草处理制剂的总重量的约0.001重量%~约5重量%,优选为0.1重量%~4重量%,尤其为0.1重量%~3重量%。

上述安全剂能有益地减少或防止植物毒性作用而不会不利地影响除草剂针对有害植物的作用效果,所述植物毒性作用可在有用的植物作物中使用本发明的磺酰脲类除草处理制剂时观察到。这使之很大程度上可能扩大本发明的磺酰脲类除草处理制剂的应用范围;尤其是,所述安全剂的使用使得磺酰脲类除草处理制剂的使用成为可能,之前没有安全剂,所述磺酰脲类除草处理制剂只能在有限的范围内使用或者不够成功,即在低剂量和窄作用范围下其组合导致对有害植物的控制不力。根据其性质,当存在和/或使用时,可使用一种或多种上述安全剂以预处理作物植株的种子(拌种)或者在播种前加入种子犁沟中或者在植株出苗前或出苗后与磺酰脲类除草处理制剂一起施用。出苗前处理包括在播种之前的栽培的区域的处理和已播种种子之后但生长物还未存在的栽培的区域的处理。优选与所述磺酰脲类除草处理制剂的联合施用。为此目的,可以采用桶混剂或预混剂。

安全剂的施用比率可在较宽范围内变化,但一般而言,任何存在的安全剂的总浓度有利地为基于与所述安全剂一起使用的或者所述安全剂构成其中一部分的所述磺酰脲类除草处理制剂的总重量的约0.001重量%~约8重量%,优选为0.1重量%至4.0重量%,尤其为0.1重量%~0.5重量%。

所述磺酰脲类除草处理制剂可包括有效量的一种或多种油。

通过使用植物油也可以提高除草作用。术语植物油可被理解为来自油类植物物种的油,诸如豆油、油菜籽油、玉米油、葵花籽油、棉花籽油、亚麻籽油、椰子油、棕榈油、红花油或蓖麻油,尤其是大豆油、蓖麻油、油菜籽油及其酯交换产物,例如烷基酯,诸如油菜籽油甲基酯或油菜籽油乙基酯。

所述植物油优选C10-C22、优选为C12-C20脂肪酸的酯。所述C10-C22脂肪酸酯是例如不饱和或饱和的C10-C22脂肪酸的酯,这些脂肪酸尤其是具有偶数个碳原子的那些脂肪酸,例如芥酸、月桂酸、棕榈酸以及特别是C18脂肪酸,诸如硬脂酸、油酸、亚油酸或亚麻酸。C10-C22脂肪酸酯的具体例子是通过将丙三醇或乙二醇与例如油类植物物种的油中存在的C10-C22脂肪酸进行反应而得到,或者可以例如通过上述丙三醇或乙二醇C10-C22脂肪酸酯与C1-C20醇(例如甲醇、乙醇、丙醇或丁醇)的酯交换作用得到C1-C20烷基-C10-C22脂肪酸酯。优选的C1-C20烷基-C10-C22脂肪酸酯是甲酯、乙酯、丙酯、丁酯、2-乙基己酯和十二烷基酯。优选的乙二醇和丙三醇-C10-C22脂肪酸酯是均一的或混合的C10-C22脂肪酸的乙二醇酯和丙三醇酯,C10-C22脂肪酸尤其是具有偶数个碳原子的那些脂肪酸,例如芥酸、月桂酸、棕榈酸以及特别是C18脂肪酸,诸如硬脂酸、油酸、亚油酸或亚麻酸。

在作为磺酰脲类除草处理制剂的一部分存在时,一种或多种油的施用比率可在较宽范围内变化,但一般而言,有利地为基于一种或多种这些油构成其中一部分的所述磺酰脲类除草处理制剂的总重量的约0.001重量%~约50重量%,优选为0.01重量%~40重量%。

所述磺酰脲类除草处理制剂可包括有效量的一种或多种非水性溶剂。代表性的溶剂包括:芳香烃,优选为含有8~12个碳原子的部分,诸如烷基苯的混合物,典型为二甲苯混合物或烷基化萘;脂肪族或脂环族烃类,诸如石蜡、环己烷或四氢萘;醇类,诸如乙醇、丙醇或丁醇;二醇及其醚和酯,诸如丙二醇或二丙二醇醚;酮类,诸如环己酮、异佛尔酮或双丙酮醇;强极性溶剂,诸如N-甲基-2-吡咯烷酮、二甲亚砜,以及在一些情况下也包括硅油。尽管可以省略这些非水溶剂,它们在存在时可以以任何有效量被包含在内。代表量为基于与所述非水溶剂一起存在的或者所述非水溶剂构成其中一部分的所述磺酰脲类除草处理制剂的总重量的约0.001重量%~约95重量%,优选为约5重量%~约90重量%。

所述磺酰脲类除草处理制剂可包括有效量的固体载体。合适载体的非限制性例子包括相关领域中已知的材料,并且是通常用作尘土和可分散粉末的固体载体,通常是天然矿物填料,诸如方解石、滑石、高岭土、蒙脱石或绿坡缕石。为了改善物理性质,也可能的是加入高分散的硅酸或高分散的吸附聚合物。合适的颗粒化吸附载体是多孔型的,包括浮石、破碎砖块、海泡石或斑脱石;以及合适的非吸附载体是诸如方解石或砂子等材料。此外,也可以使用无数预先颗粒化的无机或有机来源的材料,尤其是白云石或磨碎的植物残渣。这些固体载体在存在时可以以任何有效量被包含在内。代表量为基于与所述固体载体一起存在的或者所述固体载体构成其中一部分的所述磺酰脲类除草处理制剂的总重量的约0.001重量%至约95重量%,优选为约5重量%至约90重量%。

在所述磺酰脲类除草处理制剂的某些产品形式中,可以将大量水加入到存在于所述磺酰脲类除草处理制剂中的上述成分中从而形成所述上述成分的桶混剂或工作液或分散液,这些形式的所述成分特别适应于通过喷洒进行递送。水可以用作存在于磺酰脲类除草处理制剂中的一种或多种成分的载体或溶剂,或者同时是溶剂和载体。

所述磺酰脲类除草处理制剂不仅可以以至少一种磺酰脲除草剂存在,不再提供任何其他成分或组分,但也通常还可以包括一种或多种农业化学活性成分、添加剂和/或惯用制剂辅料,其随后按照惯用方式以水稀释液进行应用;而且也可以通过将独立配制或部分独立配制的组分用水进行共同稀释从而作为所谓的桶混剂。

所述磺酰脲类除草处理制剂可以以各种方式制备,这取决于占主导的生物和/或化学-物理参数。以下是常见可能制剂的例子:可润湿粉末(WP)、水溶性浓缩物、可乳化浓缩物(EC)、水溶液(SL)、乳液(EW)诸如水包油和油包水乳液、可喷洒溶液或乳液、悬浮液浓缩物(SC)、基于油或水的分散液、悬浮剂、粉尘(DP)、拌种材料、用于土壤施用或播撒的微粒或水分散性微粒(WG)、ULV制剂、微胶囊或蜡。

有利的是,所述磺酰脲类除草处理制剂可以是与其他成分(例如其他杀虫活性物质,诸如其他除草剂、杀菌剂或杀虫剂)以及与安全剂、肥料和/或生长调节剂的组合,也可以制备为例如预混剂或桶混剂形式。

可润湿粉末(可喷洒粉末)是能均一地分散在水中的产品,除所述磺酰脲类除草剂和任何其他可选的成分之外,通常也包括离子或非离子表面活性剂(润湿剂、分散剂),例如聚氧乙烯化烷基酚、聚氧乙烯化脂肪醇或脂肪胺、烷基磺酸盐或烷基苯磺酸盐、利多磺酸钠、2,2′-二萘基甲烷-6,6′-二磺酸钠、二丁基萘磺酸钠或者油酰甲基牛磺酸钠,以及稀释剂或惰性材料。

可乳化浓缩物通过将所述磺酰脲类除草剂溶解在有机溶剂(例如丁醇、环己酮、二甲基甲酰胺、二甲苯或者高沸点芳香化合物或烃类化合物)中,并加入一种或多种离子或非离子表面活性剂(乳化剂)从而制得。可以使用的乳化剂的例子是:烷基芳基磺酸的钙盐,诸如十二烷基苯磺酸钙,或者非离子乳化剂,诸如脂肪酸聚二醇酯,烷基芳基聚二醇醚,脂肪醇聚二醇醚,氧化丙烯/氧化乙烯缩合物,烷基聚醚,山梨聚糖脂肪酸酯,聚氧乙烯山梨聚糖脂肪酸酯或聚氧乙烯山梨糖醇酯。

通常,粉尘通过将所述磺酰脲类除草剂和细分的固体材料(例如滑石、中性粘土诸如高岭土、斑脱土和叶腊石或硅藻土)共同研磨得到。

悬浮液浓缩物(SC)可以是基于水或油的。它们例如可以通过利用商业销售的玻珠研磨机进行湿法研磨而制备,并且必要时,可加入其他表面活性剂,所述表面活性剂已在其他制剂类型中加以提及。

乳液,例如水包油乳液(EW)可通过例如搅拌器、胶束研磨机和/或静态混合器等使用水性有机溶剂并且必要时加入其他表面活性剂从而进行制备,所述表面活性剂已在其他制剂类型中加以提及。

微粒可以通过将所述磺酰脲类除草剂和任何其他可选的成分(必要时)喷洒到吸附性颗粒化惰性材料上,或者通过将磺酰脲类除草剂和任何其他可选的成分(必要时)在粘合剂例如聚乙烯醇、聚丙烯酸钠或矿物油的协助下涂覆到诸如砂子、高岭土或颗粒化惰性材料等载体的表面上从而制备得到。如果需要与肥料的混合物时,可以按照传统用于肥料微粒制造的方式进行微粒化。一般来说,根据本领域已知的技术,通过传统方法,诸如喷雾干燥、流化床微粒化、圆盘微粒化、用高速混合器进行混合以及在没有固体惰性材料时进行挤出从而制备得到水分散性微粒。

一般来说,所述磺酰脲类除草处理制剂包括0.01重量%~99重量%,特别为0.1重量%~95重量%的磺酰脲类除草剂,以下浓度则是惯用的,取决于制剂类型:在可润湿粉末中所述磺酰脲类除草剂的浓度例如是大约10重量%~95重量%,余下至100重量%的部分由惯用制剂成分构成。在可乳化浓缩物的情况下,磺酰脲类除草剂的浓度可以是例如1重量%~80重量%。在大多数情况下,粉尘形式的磺酰脲类除草处理制剂包括1重量%~30重量%的磺酰脲类除草剂,而可喷洒溶液形式的制剂通常含有约0.01重量%~25重量%的磺酰脲类除草剂。

在诸如分散性微粒等微粒的情况下,活性成分含量,即所述磺酰脲类除草剂和任何其他可选的除草剂、杀虫剂部分取决于所述磺酰脲类除草剂和任何其他的可选除草剂、杀虫剂以液体还是固体形式存在,取决于使用的微粒化辅剂和填料。一般而言,在水分散性微粒的情况下,含量为10重量%~90重量%。

优选制剂包括以下组合(全部为重量百分比):

可乳化浓缩物:

磺酰脲类除草剂:1重量%~90重量%,优选为5重量%~20重量%

表面活性剂:1重量%~30重量%,优选为10重量%~20重量%

液体载体:5重量%~94重量%,优选为70重量%~85重量%

可选成分:0重量%~35重量%

粉尘:

磺酰脲类除草剂:0.1重量%~10重量%,优选为0.1重量%~5重量%

固体载体:5重量%~95重量%,优选为15重量%~90重量%

可选成分:0~35重量%

悬浮剂浓缩物:

磺酰脲类除草剂:5重量%~75重量%,优选为10重量%~50重量%

油和/或水:94重量%~24重量%,优选为88重量%~30重量%

表面活性剂:1重量%~40重量%,优选为2重量%~30重量%

可选成分:0~35重量%

可润湿粉末:

磺酰脲类除草剂:0.5重量%~90重量%,优选为1重量%~80重量%

表面活性剂:0.5重量%~20重量%,优选为1重量%~15重量%

固体载体:5重量%~95重量%,优选为15重量%~90重量%

可选成分:0~35重量%

微粒:

磺酰脲类除草剂:0.1重量%~30重量%,优选为0.1重量%~15重量%

固体载体:70重量%~99.5重量%,优选为85重量%~97重量%

可选成分:0~35重量%

所述磺酰脲类除草处理制剂的特别优选产品形式是水分散性微粒。这提供了良好的产品稳定性、相对简易的操作,并且当进行必要测量时,具有可立即分散到液体载体例如水中的分散性。使用时,在可润湿粉末、可乳化浓缩物、分散液和水可分散微粒的情况下,所述磺酰脲类除草处理制剂以及适用时加入的共除草处理试剂可选地采取惯用方式使用例如水进行稀释。为用于撒播或喷洒溶液的粉尘、土壤微粒、微粒形式的所述磺酰脲类除草处理制剂以及适用时加入的共除草处理制剂通常在使用前不必再用其他惰性物质进行稀释。

所述磺酰脲类除草处理制剂可施用于植株、植株的一部分、植株的种子或者进行栽培的区域(农田土壤),优选为施用于绿色植株和植株的一部分,适用时,可另外施用于农田土壤。一种可能的应用是桶混剂形式的活性成分的共同施用,最佳配方中的独立活性成分的浓缩制剂共同地在桶中与水相混合,并施用所得的喷洒混合物。

可喷洒形式的磺酰脲类除草处理制剂可通过下述方式由液体浓缩物制得:将至少含有磺酰脲类除草剂的液体浓缩物稀释在适量的水中并根据需要进行搅拌。所得可喷洒组合物然后可例如通过喷洒等施用于要杀死或者控制的任何不想要的植物。可喷洒形式的磺酰脲类除草处理制剂可通过下述方式由颗粒化固体制得:将颗粒化固体溶解或分散在适量的水中,并根据需要进行搅拌,并施用于不需要的植物。一旦制备好,根据各种条件,应当在24~48小时以内使用。

有利的是,如此的可喷洒形式的磺酰脲类除草处理制剂以水溶液或分散液形式进行施用,不管它们是由液体浓缩剂进一步稀释或者将水加入到颗粒固体浓缩剂而得到。本文中所用术语“水性”并非旨在排除存在一些少量的非水性溶剂,而只要除了表面活性剂组合物中的二醇或二醇酯成分之外存在的主要溶剂是水即可。在本发明中所包括的所述可喷洒的组合物可以通过本领域中技术人员所熟知的任何合适的方法施用于待处理的植株叶片上。

所述磺酰脲类除草处理制剂提供的除草效果是可以通过本发明增强的一种生物效果。本文中使用的“除草效果”指任何可以观察到的控制植物生长的量度,控制植物生长可以包括以下一种或多种作用:(1)杀死,(2)抑制生长、再生或增殖,和(3)移除、破坏或者减少植物的出现和活力。本文中阐述的除草效果数据按照本领域中标准方法以百分比报道了“控制”,这反映了与未经处理的植物相比的植物死亡率和生长减缓的目测评估,所述评估由经过专业训练的技术人员进行并记录观察结果。

本文中所教导的对于磺酰脲类除草处理制剂而言生物有效的施用比率的选择是在普通农业科学家的能力范围之内。本领域技术人员将同样也能认识到,个别的种植条件、天气和生长条件以及经选择进行使用的特定磺酰脲类除草处理制剂将影响在实践本发明时能实现的效果。磺酰脲类除草处理制剂的有用的施用比率将取决于以上所有条件。一般而言,本发明的磺酰脲类除草处理制剂以足以实现所需要的生物效果的比率进行施用:控制植物生长和/或处理的目测状况。组合施用于植物的所述磺酰脲类除草处理制剂的量通常提供了至少磺酰脲类除草剂的除草有效量。这些施用比率通常表示为处理的每单位面积的磺酰脲类除草剂的量,例如克/公顷(g/ha)。何为“所希望的效果”则根据研究、开发、销售和使用这些除草组合物和/或其他植物处理组合物的人员的标准和实践而各不相同。通常,施用于每单位面积的有效除草组合物例如所述磺酰脲类除草处理制剂的量至少实现85%的植物物种控制,这是通过生长减少或死亡率进行测量的,其经常用于定义除草组合物的商业有效率。处理的早期目测状况通常应当不晚于处理后七天,优选为不晚于处理后四天,更优选为不晚于处理后三天。

本发明因此也涉及控制不想要的植物(例如有害植物)的方法,优选在种植作物中,诸如谷类(例如小麦、大麦、黑麦、燕麦及其杂交品种诸如黑小麦、稻、玉米、苞米、高粱)、甜菜、甘蔗、油菜、棉花和大豆,优选为玉米(苞米)、大豆、稻以及棉花,所述方法包括共同地或分别地在例如出苗前、出苗后或出苗前后将所述磺酰脲类除草处理制剂施用于植物,例如有害植物,这些植物的一部分,这些植物的种子,或者所述植物生长物的区域,例如进行栽培的区域,特别是其中所述磺酰脲类除草处理制剂是氯吡嘧磺隆。

这些不想要的植物,也称为不想要的植物生长物,其包括:美国美莓花;美国冬青;当归;紫梗;常年生苦苣菜;紫菀;稗草;beggarsticks,(又名鬼针草;大狼把草);佛手柑(马薄荷);大须芒草;巨根牵牛花(又名野甘薯);百脉根;苦葵;莨菪子;洋(蜂蜜)槐(又名咖啡豆树);天蓝;龙葵;blackgrass;蓝色马鞭草;bouncingbet,(又名肥皂麦汁);brackenfern western(又名蕨菜);bristly foxtail(又名塞狗尾草);broadleaf dock;宽叶车前;browneyed susan(又名black-eyed susan);肉蓰蓉;crenate(又名扇形肉蓰蓉);埃及肉蓰蓉;荞麦;牛蓟;刺黄瓜;牛蒡;毛茛;加拿大蓟;基数花(又名红花半边莲);栗米草;蓖麻;猪殃殃;猫薄荷;香蒲;cheat;普遍繁缕;繁缕;mouseear;菊苣;宫灯花;苦樱桃;委陵菜;clammy;coundcherry;climbing milkweed,(又名honeyvine milkweed);白茅;普通毛茛;普通苍耳;普通藜;普通锦葵,(又名野天竺葵;蹄锦葵);普通马利筋;common mullien(又名candelwick);普通豚草;普通亚罗;磁石草;金花菊(紫色);麦仙翁;corn row;矢车菊;牛拾贝;便士草;cupplant;curly dock(又名sourdock);cutleaf coneflower;菊花灯盏细辛;蒲公英;菟丝子;field(又名牧草);绒毛雀麦,(又名cheatgrass);eastern black shade;英国常春藤;月见草;下降黍;羊茅;field bindweed,(又名野牵牛花);败酱草;播娘蒿;毛地黄;狐尾大麦;巨型狐尾草;巨人绿狐尾草;巨型豚草,(又名加拿大莴苣);假升麻,(又名西部婆罗门参);秋麒麟草;猪殃殃;羊角芹;籽粒苋;地樱桃;地常春藤;毛马唐;对冲旋花;麻,(又名大麻);hemp dogbane,(又名印度大麻);大麻田菁(又名indigoweed);henbit;honeyvine milkweed,(又名爬马利筋);hophornbeamcopperleaf;horsenettle;horseweed(marestail);葫芦;印度草;常春藤;ivyleaf morningglory;菊芋;曼陀罗;高粱;knapweed;虎杖;地肤;ladysthumb smartweed;藜;longspine sandbur;马克西米向日葵;草原狐尾草;草原婆罗门参;牵牛花;益母草;割干草;麝香蓟;narzissus;荨麻;俄亥俄橡树;鸭茅;酢浆草;palouse tarweed;宾夕法尼亚荨麻;Pennycress;常年苦苣菜;蔓绿绒;福禄考;藜;菠萝草;毒芹;毒藤;普通商陆;罂粟;草原胡枝子;prairie dock;刺莴苣;prickly sida;伏地大戟;紫色金花菊;佛花;马齿苋;马齿苋婆婆纳;quackgrass;Queen Anne’s Lace;猪屎豆;响尾蛇雀麦;红三叶草;三黄藜;redstem filaree;糠草;reed canarygrass;粗灯盏细辛;蹄锦葵;rush;俄罗斯黑矢车菊;婆罗门参;scouring-rush,common;苏格兰蓟;狗舌草;shattercane/野生甘蔗;荠菜;小轮生红朱兰;小花毛茛;轻(或浅)蓼;沼泽蓼;无芒雀麦;光滑马唐;光滑地樱桃;sorghum almum;苦苣菜;刺苋菜;裂叶蔓绿绒;spotted knapweed;squirreltail;伯利恒之星;荨麻;柳枝;高/掌叶牵牛花;高牵牛花;高水大麻;艾菊芥末,(又名皮诺尔);荆棘;金鸡菊属波斯菊;Timothy trumpet creeper;绒叶,(又名象耳,butterprint);威尼斯锦葵,(又名小时花);紫云英;弗吉尼亚州匍匐枝;弗吉尼亚葶;volunteer corn;玉米;水铁杉;water-lilly;waterpod;白葫芦科山楂;白三叶;白蛇根草;白草木樨;轮生乳草;轮生金鸡菊;野荞麦;wild 4 o’clock;野生大蒜;野生葡萄;野生芥菜;野葱;野生防风草;野黍;野生婆罗门参;野生向日葵;野生红薯,(又名巨根牵牛花);野生紫罗兰;wirestem muhley;witchgrass;酢浆草;林地向日葵;woolly cupgrass;蓍草;黄色三叶草;黄色狐尾草;黄色莎草,(又名荸荠);yellow rocket;红豆杉;丝兰和黄莎草。

可用所述磺酰脲类除草处理制剂处理的植物作物也可经基因修饰或者通过突变/选择得到,并优选对草甘膦例如具有耐受性。

所述磺酰脲类除草处理制剂的施用比率可在较宽范围内变化并取决于土壤的性质、使用类型(出苗前或出苗后;拌种;施用于种子犁沟;非耕种施用等)、作物植株、要控制的杂草、盛行天气状况以及由使用类型、使用时间和目标作物所决定的其他因素。通常,本发明的所述磺酰脲类除草处理制剂能够以每公顷在处理制剂中存在0.1~5000克的磺酰脲类除草剂的施用比率进行施用。

以下的实施例描述了示例性制剂以及本发明的优选实施方式。应当理解这些实施例仅以描述的方式进行提供,落入本发明和权利要求的范围之内的更多可用的制剂可由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地得到,而不偏离本发明的范围和实质。

实施例

研究I:

进行了受控温室实验室研究以评估氯吡嘧磺隆除草剂以不同的施用比率和时机施用于一系列商售大豆种子品种的相对效果,某些大豆种子品种由其各自的供应商进行销售,表现出特殊的性质,其中包括″RR″或Ready″,并因此特异性地对以商品名(来自Monsanto Corp.,St.Louis,MO)进行销售的这一类草甘膦类除草剂表现出耐受性,和/或额外地表现出″STS″抗性,因此额外特异性地对磺酰脲类除草剂表现出耐受性,其中同时具有两种耐受性的大豆种子被标示为″STS/RR″型。使用了一种大豆品种,″UA485″,该品种并没有以STS和/或RR型进行销售,其性质被标示为“无”。

对不同系列的大豆进行了三个不同测试系列,以评估在种植前、出苗前或出苗后施用到大豆秧苗上的两种不同浓度的氯吡嘧磺隆除草剂(以″PERMIT″进行商业销售)的施用效果。在测试中使用了三个完全相同但相互独立的大豆系列。这些测试独立地进行,并且不在一个系列之中,因此可以确定氯吡嘧磺隆除草剂施用的具体效果。此外,对于测试的每种大豆,还存在特定大豆的“对照”样品,但该对照样品并没有用任何除草组合物进行处理。针对相同品种但经氯吡嘧磺隆除草剂处理的大豆,这提供了比较样品。对于每种测试的大豆品种,氯吡嘧磺隆除草剂以每英亩1盎司或者每英亩2盎司的比率进行使用。

对于具体大豆品种,在以下表1中标明了其特性和供应商:

在以下阶段:(I)种植前、(II)出苗前或(III)出苗后进行的氯吡嘧磺隆除草剂的施用的独立测试的结果分别在以下表2、表3和表4中列出。在以下表格中,″DAP″表示″种植后的天数″,除草剂″PERMIT″的施用比率以盎司/英亩进行表示,未经处理的″对照″样品被标示为″UTC″或″未经处理的作物″。在以下表格中,在种植后14天评估″植物毒性受损%″,其基于目测观察和评定。相似地,″V阶段″评定基于种植后42天的植株目测观察和评定,衡量标准为0~5,子叶阶段的植株的示例评级为“0.5”,V1阶段的为″1″,V2阶段的为″2″,V3阶段的为″3″,V4阶段的为″4″以及V5阶段的为″5″。

上述表2、3和4的数据分析显示了多个惊人的发现。

首先,出乎意料地观察到,与″RR/STS″类型的大豆品种的发芽率以及既不具有″RR″也不具有″STS″性质的″UA 485″大豆品种的发芽率相比,所述磺酰脲类除草剂的施用不会过度不利地影响仅为″RR″类型的大豆品种的发芽率。这可以从以下关于在种植后21天观察到的不同分类的大豆品种的发芽率%观察到。

这些结果也显示在图1以及图2中。从图1可以清楚地看到″RR″特性大豆的发芽率可以与″RR/STS″特性大豆的发芽率相比。相似地,从图2可以清楚地看到″RR″特性大豆和″RR/STS″特性大豆的发芽率也非常相似。从以上和图中可以看到,仅为″RR″类型的大豆品种在出苗前和出苗后施用中不会受到用磺酰脲类型除草剂进行处理的过度不利影响。这在本领域中是未曾预料到的,因为通常预计,施用大豆品种对其没有耐受性的特定除草剂,此处为磺酰脲,将破坏该具体大豆品种。因此,所观察到的结果是令人惊讶的,并且是本领域技术人员不曾预料到的。

该发现的效益是真实的并且是多方面的。

首先,现在种植不同种子或品种的作物似乎是可行的,其中第一作物源自于已经过基因修饰、杂交或者其他方式而被赋予对第一类除草剂的抗性的植株、种子或栽培种,其与第二作物相邻或地理上接近,第二作物是植株、种子或栽培种,其或者未经过基因修饰具有对所述第一类除草剂的抗性,和/或已经过基因修饰、杂交或者其他方式而被赋予对第二(以及其他)类除草剂的抗性,其中所述第一类除草剂和所述第二(以及其他)类除草剂是不相同的。利用本发明人的发现,现在似乎可以将对不同种类除草剂具有耐受性的不同作物或者相互毗连地,或者相互邻近地或者合理充分地在地理上相互接近地进行种植,并且,用至少第一除草剂处理第一作物而不会由于直接地或者间接地使第二作物接触所述第一除草剂从而过度不利地破坏第二作物或者使第二作物受到不希望的破坏的风险。例如,由上述表2-5中所显示的数据,可以发现先前预期仅对草甘膦除草剂尤其是具有耐受性的许多品种的大豆在接触磺酰脲类除草剂时并没有被根除,也没有不希望的生长受阻,所述这些品种的大豆种子并未显示对磺酰脲类除草剂的任何特异耐受性。

因此,可以设想根据本发明的一个方面,提供了在两种(或更多种)各自具有对不同种类的除草剂的特异抗性的的作物中控制不想要的植物生长物的农业方法,尤其优选为其中这些作物中的至少一种对磺酰脲型除草剂具有抗性/耐受性,而其余作物中的至少一种对除磺酰脲型除草剂之外的除草剂具有抗性/耐受性,或者未经基因修饰、杂交或者其他方式改变而表现出对特定除草剂的抗性,其中所述作物或者相邻,或者充分地在地理上相互接近,从而存在以下可能性:使得无意地或者直接地施用于所述第一作物的第一除草处理制剂无意地或者直接地施用于所述第二作物的一部分,其中所述第一除草处理制剂的施用不会不希望地或者过度不利地影响经处理的所述第二作物的种子或植株形成部分。优选为,根据上述发明性方面,所述第一除草处理制剂包括除草有效量的磺酰脲类除草剂,并且所述第二作物的种子和/或植株未被赋予对磺酰脲型除草剂的抗性/耐受性。再更优选的是,根据上述发明性方面,所述第一除草处理制剂包括除草有效量的磺酰脲类除草剂,并且所述第二作物(或其他作物)的种子和/或植株未被赋予对磺酰脲型除草剂的抗性/耐受性,但被赋予对草甘膦类除草剂的抗性和/或耐受性,尤其是其中所述草甘膦类除草剂是

与上述发现相关,还可以设想所述两种以上不同类型的作物不需要为相同种属,诸如相邻地或者充分地在地理上相互接近进行种植的具有不同品种或特性的不同大豆,可以有更广泛的理解。即,可以明确地设想不同种属的作物可以相邻地或者合理地在地理相互接近地进行种植,并且按照上述第一方面的方式进行处理。例如,可以设想基于已被赋予对磺酰脲型除草剂的抗性/耐受性的种子、植株或栽培种的第一作物诸如大豆、玉米(苞米)、稻和棉花等可以与第二作物相邻地或者合理地在地理上相互接近地进行种植,所述第二作物诸如大豆、玉米(苞米)、稻和棉花等,基于未被赋予对磺酰脲型除草剂的抗性/耐受性但优选为被赋予对草甘膦类除草剂的抗性/耐受性的种子、植株或栽培种,尤其是其中所述草甘膦除草剂是因此可以理解的是不同作物可以同时种植,或者这些作物或者所有不同的物种相互在之后立刻进行种植。这例如使得不同种属的不同作物的相邻或相互接近种植成为可能。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很快地认识到上述技术上以及经济上的优点,这是因为可以不再必须要求将第一作物与第二作物物理隔离以将施用含有除草有效量的磺酰脲类除草剂的除草处理制剂时的作物受损的可能性降至最低,那时有不希望地损伤第二作物的担心,所述第二作物例如由于施用于第一作物的除草处理制剂的过度喷洒或漂移而可能直接地或者间接地接触所述除草处理制剂。

第二,由上述表2-5中的数据显而易见的是,已发现先前预期仅对草甘膦除草剂尤其是具有耐受性的许多品种的大豆在接触磺酰脲类除草剂时并没有被根除,也没有不希望的生长受阻,所述这些品种的大豆种子并未显示对磺酰脲类除草剂的任何特异耐受性。因此,这开启了通往以下可能性的大门,即在存在草甘膦除草剂的情况下,但更优选为甚至在不存在草甘膦除草剂的情况下,种植了未特别地进行基因修饰、杂交或其他方式改变而表现出对磺酰脲类除草剂的耐受性的大豆或者植株的地块或田地中的不想要的植物生长物可以成功地用所述磺酰脲类除草剂处理。

因此,可以设想根据本发明的再一个方面,提供了控制作物中不想要的植物生长物的农业方法,所述作物由具有对草甘膦型除草剂的抗性/耐受性的种子或植株作物生长而成,其中通过使用含有除草有效量的磺酰脲类除草剂控制或者根除作物中的不想要的植物生长物,所述磺酰脲类除草剂或者在所述作物种植前、出苗前或者出苗后施用。令人惊奇的是,如表2-5中显示的结果所证实,相当出乎意料地,大量大豆种子品种,它们的供应商标明为耐受草甘膦但不耐受磺酰脲,却出乎意料地的确显示出有利程度的对磺酰脲类除草制剂中的磺酰脲的耐受性。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很快地认识到上述技术以及经济效益,这是因为不再必须要求使用两种以上不同的除草处理制剂,即含有除草有效量的磺酰脲类除草剂的第一除草处理制剂和含有除草有效量的草甘膦类除草剂的第二除草处理制剂,来分别处理这些大豆作物。更确切地说,似乎甚至在不存在草甘膦类除草处理制剂的情况下,使用含有除草有效量的磺酰脲类除草剂的单一除草处理制剂,可以有效地处理具有″STS/RR″特性的大豆品种或仅有″RR″特性的大豆品种。当然,可以设想使用同时含有磺酰脲类除草剂和草甘膦类除草剂的单一除草处理制剂,因为似乎并没有出现至少上述大豆种子品种受到过度不利影响的情况。

研究II:

进行受控田地研究以评估基于PERMIT的磺酰脲类除草处理制剂对多种商售大豆种子品种的出苗后处理。

不同的测试地块种植以下类型的商售大豆种子品种之一:HBK4924,一种″RR″型大豆,D&PL 4919,一种″RR/STS″型大豆,D&PL 5115,一种″RR/STS″型大豆,Asgrow 4903,一种″RR/STS″型大豆,Asgrow 4503,一种″RR/STS″型大豆和Pioneer 95M50,一种″RR/STS″型大豆。使所述大豆发芽并生长至V3-4生长阶段。多块重复测试地块种植每一种大豆品种。随后,不同的磺酰脲类除草处理制剂,各自基于不同浓度的PERMIT:配制为提供每英亩作物0.1oz.的PERMIT和1品脱COC(植物油浓度)的第一制剂;配制为提供每英亩作物0.5oz.的PERMIT和1品脱COC的第二制剂;和配制为提供每英亩作物1oz.的PERMIT和1品脱COC的第三制剂。这三种制剂分别“自顶部”地施用于上述种子品种的不同测试地块,在处理后7天、14天、27天、34天和41天各自观察和评估大豆植株的生长。

相似的种植有上述大豆种子品种的不同测试地块进行独立的测试,在大豆植株处于R1至R4生长阶段的时候,分别将上述三种制剂“自顶部”地施用于这些测试地块,在处理后一天以及在处理后八天对大豆植株的生长进行评估。

观察到在所有施用比率下,Asgrow 4503和HBK 4924品种记录了40%~87%作物受损。Pioneer 95M50种子品种受到20%~37%作物受损。该结果令人吃惊,这是因为Asgrow 4503和Pioneer 95M50均被标示为″RR/STS″型大豆,而HBK 4924被标示为″RR ″型大豆。与之相反,两种D&PL品种,均被标示为″RR/STS″型大豆的DP&L 5115和DP&L 4919和也被标示为″RR/STS″型大豆的Asgrow 4903的确在处理后7-8天表现出一些脱色,在处理后14天观察到大多数状况记录已经消失。

由以上显而易见的是大豆植株对独立的磺酰脲类除草制剂的耐受性主要根据大豆种子的品种而变化,而并不具体取决于具体不同的磺酰脲类除草制剂以及其含有的磺酰脲类除草剂的浓度。

此外,对上述大豆种子品种进行了两种出苗前测试,其中不同批次的所述种子用更多各自基于不同浓度的PERMIT的不同磺酰脲类除草制剂进行处理:配制为提供每英亩作物0.65oz.的PERMIT和1品脱COC的第四制剂;和配制为提供每英亩作物1.3oz.的PERMIT和1品脱COC的第五制剂。这些第四和第五制剂直接在种植后0天、1天、3天、4天和6天施用。观察到对于所有大豆种子品种,在种植后四天,大约15%的大豆已经发芽并且大豆植株出苗,而在第六天,大约50%的大豆植株已经出苗。这些测试令人惊奇地表明在植物生长的该阶段,各种大豆种子品种,无论是″RR″耐受型或者是″RR/STS″耐受型都没有受到各自基于不同浓度的PERMIT的不同磺酰脲类除草处理制剂的施用的不利影响。这强有力地支持了不同磺酰脲类除草处理制剂对各种大豆品种的效用,尤其是是在作物生长的出苗前阶段以及在早期阶段,通常为大约作物植株生长的第三天。

上述″研究II″的某些结果显示在以下表6中,其报道了在V-3至V-4时间段,以及在大豆植株发育的R2和R3时间段的目测估计大豆作物受损百分率。

上述″研究II″的某些其他结果显示在以下表7中,其报道了在所述测试地块中种植后3天或者5天时已经经过处理的大豆在种植后17天或者种植后47天的目测估计大豆作物受损百分率。

上述″研究II″的某些其他结果显示在以下表8中,其报道了在所述测试地块中种植后0天、1天、4天或者6天时已经经过处理的大豆地块在种植后19天的目测估计大豆作物受损百分率。PERMIT除草剂的所有施用为每英亩1.3盎司。

由上述可以发现,令人惊奇地,未被赋予″STS″抗性的某些种子品种对磺酰脲类除草剂的施用具有相当的抗性,这与目前本领域中的理解背道而驰。利用本发明人的发现,现在似乎可以将对不同种类除草剂具有耐受性的不同作物或者相互毗连地,或者相互邻近地或者合理充分地在地理上相互接近地进行种植,并且,用至少第一除草剂处理第一作物而不会由于直接地或者间接地使第二作物接触所述第一除草剂从而过度不利地破坏第二作物或者使第二作物受到不想要的破坏的风险。这似乎尤其是如下情况,即其中磺酰脲类除草剂的施用发生在大豆植株发育的早期阶段,尤其是如果在大豆植株生长的发芽阶段或者最初几天里施用。

组合物实施例:

根据常规技术制备了多份含有PERMIT的混合除草剂的制剂实施例,同时伴有其他除草剂,即草甘膦(为游离酸或为铵盐)以及麦草畏钠盐,在每个实施例制剂中存在的各除草剂的重量″克活性成分″(″gai″)和″活性成分″(″ai″)如下所示。

实施例1:草甘膦(游离酸)....362.88gai

PERMIT 28.32gai

对应于:

草甘膦(游离酸)....60.79%ai(w/w)

PERMIT 4.74%ai(w/w)

实施例2:草甘膦(铵盐)....362.88gai

麦草畏(钠盐)124.85gai

PERMIT 28.375gai

对应于:

草甘膦(游离酸)....46.16%ai(w/w)

麦草畏(钠盐)....15.88%ai(w/w)

PERMIT 3.61%ai(w/w)

实施例3:草甘膦(游离酸)....362.88gai

PERMIT 28.32gai

对应于:

草甘膦(游离酸)....73.8%ai(w/w)

PERMIT...........5.76%ai(w/w)

更多实施例组合物的某些物理和化学性质在以下表9中标明。

  表9  实施例  配方#  %ai(w/w)  PERMIT  @22C  润湿时间  (sec)  pH  1%  sol.  %悬浮性  (5g/250ml)  342ppm H2O  粒径  D0.1 D0.5 D0.9  实施例4  4.46  (平均4.42/4.49)  41  3.8  108.26  (42-倒位)  0.8、4.3、15.3  实施例5  3.48  (平均3.43/3.53)  5  3.9  106.27  (35-倒位)  1.4、10.2、28.5  实施例6  5.99  (平均5.99/5.98)  15  2.0  96.95  (60-倒位)  0.6、3.2、13.6

玉米(I)

进行研究以评估含有氯吡嘧磺隆的除草处理组合物对玉米作物的出苗后施用,并且比较这些除草处理组合物对某些不想要的植物生长物的效用,更具体为费伯氏狐尾草(Setariafaberi)、绒叶(Abutilon theoprasti),普通水大麻(Amaranthus tamariscinus)、普通藜(Chenopodium album)和掌叶牵牛花Ipomoea hederacea)。对位于爱荷华州的数块10ft.×25ft.的测试地块进行测试,其中已知上述不想要的植物生长物是普遍存在的,也证实了其在所述地块所在地的存在。玉米作物是Zea mays indentata型,提供为DeKalb DKC 52-40,并且是草甘膦耐受玉米类型。

将表1C中标明的多种处理组合物制备为桶混剂组合物,将其喷洒到不同玉米作物地块,主要在生长的V4阶段目测观察,此时玉米植株主要为6~8英寸高。在种植后28天进行处理。每种桶混剂组合物在三块重复的地块上进行测试,相互均不相邻。此外,用上述玉米品种种植三块测试地块,但并不进行处理从而以提供“对照”作物。采用传统手动喷洒器,工作在35psi,并以20加仑/英亩的输送比率将所述桶混剂组合物喷洒到植株上。

主要为水性的桶混剂组合物包括以下成分:

水标示为″q.s.″或″足够量″以提供每种以下混合物的组成的补足余量。应当注意到,存在的成分的量(另一种说法,剂量或施用比率/英亩)是基于处理一英亩的作物所需要的量,或者为在本领域中通常承认和使用的其他测量单位。这些主要水性桶混剂中的每一种均以传统方式制备,即将以下成分,可选地在搅拌下,以所标明的每英亩的量/比率加入到较大体积的水中直至它们完全分散或溶解。桶混剂,″C1″是作为对比制剂制成的桶混剂。采用以下成分,并按来自其相应的制造商和/或供应商的“原样”使用:

上述每一种在种植后28天施用,并在相应的桶混剂组合物施用后6、14、28、60和120天评估所施用的桶混剂组合物的植物毒性和所施用的桶混剂组合物对抗不想要的植物生长物的功效,观察结果报告在以下表1CR中。该表还列出了在测试中未经任何组合物处理的三块重复的“对照”地块的观察结果。所观察到的施用于玉米植株的桶混剂的植物毒性经目测进行观察,并根据每块测试地块的随机标准大小面积进行评估,平均后的结果报道为显示出植物毒性的植株%。观察到的不想要的植物生长物的控制,即费伯氏狐尾草(Setariafaberi)、绒叶(Abutilon theoprasti),普通水大麻(Amaranthus tamariscinus),普通藜(Chenopodium album)和掌叶牵牛花(Ipomoea hederacea)相对于未经处理的对照地块进行报告,并通过目测观察或者通过对每块测试地块的随机标准大小面积中的上述不想要的植物进行计数从而进行评估,对于每个物种,由三块重复地块得到的平均结果报告为控制%。

由以上表1CR中所报告的结果可以看出,含有氯吡嘧磺隆除草化合物以及草甘膦除草化合物的桶混剂提供了不想要的植物生长物的高效控制,并且在一些情况下,相比不含氯吡嘧磺隆除草化合物的桶混剂,提供了某些杂草的改进控制。此外,任何观察到的初始微小植物毒性作用很快地在数天内被玉米植株所克服。

玉米(II)

再进行研究以评估含有氯吡嘧磺隆的除草处理组合物对玉米作物的出苗后施用,并且比较这些除草处理组合物对某些不想要的植物生长物的效用,更具体为:费伯氏狐尾草,也称为″巨型狐尾草″(Setariafaberi),油莎豆(Cyperus esculentus),三裂叶豚草(Ambrosia trifida),普通苍耳(Xanthium strumarium),普通豚草(Ambrosia artemisiifolia),和绒叶(Abutilon theoprasti)。对位于伊利诺伊州的数块10ft.×24ft.的测试地块进行测试,其中已知上述不想要的植物生长物即杂草是普遍存在的,也证实了其在所述地块所在地的存在。玉米作物是Zea mays indentata型,提供为Pioneer 33K44(ex.DuPont),并且是草甘膦耐受玉米类型。

将表2C中标明的多种处理组合物制备为桶混剂组合物,将其喷洒到不同玉米作物地块。在施用时,确认了每种前述杂草的存在,其存在的高度和叶子数目均不相同。每种桶混剂组合物在四块重复的地块上进行测试,相互均不相邻。此外,用上述玉米品种种植四块测试地块,但并不进行处理从而以提供“对照”作物。采用CO2喷洒器,工作在40psi,提供了工作在20加仑/英亩的输送比率的平面扇形喷洒模式将桶混剂组合物喷洒到植株上。

主要为水性的桶混剂组合物包括以下成分:

水标示为″q.s.″或″足够量″以提供每种以下混合物的组成的补足余量。应当注意到,存在的成分的量(另一种说法,剂量或施用比率/英亩)是基于处理一英亩的作物所需要的量,或者为在本领域中通常承认和使用的其他测量单位。这些主要水性桶混剂中的每一种均以传统方式制备,即将以下成分,可选地在搅拌下,以所标明的每英亩的量/比率加入到更大体积的水中直至它们完全分散或溶解。桶混剂,″C1″是作为对比制剂制成的桶混剂。采用以下成分,并按来自其相应的制造商和/或供应商的“原样”使用:

上述每一种在种植后28天施用,并在相应的桶混剂组合物施用后7、14、28、60和120天评估作物产量(收获时)以及所施用的桶混剂组合物的植物毒性和所施用的桶混剂组合物对抗不想要的植物生长物的功效,观察结果报告在以下表2CR中。该表还列出了在测试中未经任何组合物处理的四块重复的“对照”地块的观察结果。平均作物产量以蒲式耳/英亩进行报告。所观察到的施用于玉米植株的桶混剂的植物毒性经目测进行观察,并根据每块测试地块的随机标准大小面积进行评估,平均后的结果报道为显示出植物毒性的植株%。观察到的不想要的植物生长物的控制相对于未经处理的对照地块进行报告,并或者通过目测观察或者通过对每块测试地块的随机标准大小面积中的上述不想要的植物进行计数从而进行评估,对于每个物种,由三块重复地块得到的平均结果报告为控制%。

由以上表2CR中所报告的结果可以看出,含有氯吡嘧磺隆除草化合物以及草甘膦除草化合物的桶混剂提供了不想要的植物生长物的高效控制,并且在一些情况下,相比不含氯吡嘧磺隆除草化合物的桶混剂,即所述对比性桶混剂制剂″C1″,提供了某些杂草的改进控制。上述结果还证实源自任何一种桶混剂的植物毒性作用并不明显,并且与所述对比性桶混剂制剂″C1″相反,还显示出含有氯吡嘧磺隆除草化合物以及草甘膦除草化合物的桶混剂的提高的作物产量。

玉米(III)

进行研究以评估含有氯吡嘧磺隆的除草处理组合物对由草甘膦耐受种子生长而成的玉米作物的种植后、出苗后施用,并且比较这些除草处理组合物对某些不想要的植物生长物的效用,更具体为绒叶(Abutilontheoprasti),油莎豆(Cyperus esculentus),普通豚草(Ambosiaartemisiifolia),普通藜(Chenopodium album)和宾夕寥(Polygonumpensylvanicum)。对位于爱荷华州的数块10ft.×24ft.的测试地块进行测试,其中已知上述不想要的植物生长物即杂草是普遍存在的,也证实了其在所述地块所在地的存在。玉米作物是Zea mays indentata型,提供为DKC5-20 RR/CB(来自DeKalb),并且是草甘膦耐受玉米类型。

将表3C中标明的多种处理组合物制备为桶混剂组合物,将其喷洒到不同玉米作物地块。在施用时,确认了每种前述杂草的存在,其存在的高度和叶子数目均不相同。每种桶混剂组合物在三块重复的地块上进行测试,相互均不相邻。此外,用上述玉米品种种植三块测试地块,但并不进行处理从而以提供“对照”作物。采用CO2喷洒器,工作在40psi,提供了工作在20加仑/英亩的输送比率的平面扇形喷洒模式将桶混剂组合物喷洒到植株上。

主要为水性的桶混剂组合物包括以下成分:

水标示为″q.s.″或″足够量″以提供每种以下混合物的组成的补足余量。应当注意到,存在的成分的量(另一种说法,剂量或施用比率/英亩)是基于处理一英亩的作物所需要的量,或者为在本领域中通常承认和使用的其他测量单位。这些主要水性桶混剂中的每一种均以传统方式制备,即将以下成分,可选地在搅拌下,以所标明的每英亩的量/比率加入到较大体积的水中直至它们完全分散或溶解。以上标明的桶混剂,″C2″是针对未处理″对照″地块(被标明为″C1″)的其他对比例。采用以下成分,并按来自其相应的制造商和/或供应商的“原样”使用:

上述每一种在种植后5天施用,在种植后20天评估所施用的桶混剂组合物的平均观察植物毒性,而在种植后39天(施用后35天)的所施用的桶混剂组合物对抗不想要的植物生长物的功效,观察结果报告在以下表3CR中。该表还列出了在测试中未经任何组合物处理的三块重复的“对照”地块的观察结果。所观察到的施用于玉米植株的桶混剂的植物毒性经目测进行观察,并根据每块测试地块的随机标准大小面积进行评估,平均后的结果报道为显示出植物毒性的植株%。观察到的不想要的植物生长物的控制相对于未经处理的对照地块进行报告,并通过目测观察或者通过对每块测试地块的随机标准大小面积中的上述不想要的植物进行计数从而进行评估,对于每个物种,由三块重复地块得到的平均结果报告为控制%。

该表还列出了在测试中未经任何组合物处理的重复“对照”地块“C1”的观察结果,以及基于桶混剂“C2”的对比例的观察结果。

由以上表3CR中所报告的结果可以看出,含有氯吡嘧磺隆除草化合物以及草甘膦除草化合物的桶混剂提供了不想要的植物生长物的高效控制。任何植物毒性都是微小的,观察到由草甘膦耐受种子生长而成的玉米植株在观察日期后较短时间里基本上恢复。

玉米(IV)

进行研究以评估含有氯吡嘧磺隆的除草处理组合物对由草甘膦耐受种子生长而成的玉米作物的种植后、出苗后施用,并且比较这些除草处理组合物对某些不想要的植物生长物的效用,更具体为绒叶(Abutilontheoprasti),普通豚草(Ambosia artemisiifolia),普通藜(Chenopodiumalbum)和tall Morningglory(Ipomoea Purpuea(L.)Roth)。对位于伊利诺伊州的数块10ft.×24ft.的测试地块进行测试,其中已知上述不想要的植物生长物即杂草是普遍存在的,也证实了其在所述地块所在地的存在。玉米作物是Zea Mays L.ssp.Indentata Sturt.型,提供为PIONEER P33N12(来自DuPont),并且由其供应商标明为草甘膦耐受玉米类型。

将表4C中标明的多种处理组合物制备为桶混剂组合物,将其喷洒到不同玉米作物地块。在施用时,确认了每种前述杂草的存在,其存在的高度和叶子数目均不相同。每种桶混剂组合物在三块重复的地块上进行测试,相互均不相邻。此外,用上述玉米品种种植三块测试地块,但并不进行处理从而以提供“对照”作物。采用CO2喷洒器,工作在42psi,提供了工作在20加仑/英亩的输送比率的平面扇形喷洒模式将桶混剂组合物喷洒到植株上。

主要为水性的桶混剂组合物包括以下成分:

水标示为″q.s.″或″足够量″以提供每种以下混合物的组成的补足余量。应当注意到,存在的成分的量(另一种说法,剂量或施用比率/英亩)是基于处理一英亩的作物所需要的量,或者为在本领域中通常承认和使用的其他测量单位。这些主要水性桶混剂中的每一种均以传统方式制备,即将以下成分,可选地在搅拌下,以所标明的每英亩的量/比率加入到较大体积的水中直至它们完全分散或溶解。以上标明的桶混剂,″C2″、″C3″和″C4″是针对未处理″对照″地块(被标明为″C1″)的其他对比例。采用以下成分,并按来自其相应的制造商和/或供应商的“原样”使用:

上述每一种在种植后21天施用,在种植后38、58、79和113天评估所施用的桶混剂组合物对抗不想要的植物生长物的功效,观察结果报告在以下表4CR中。观察到的不想要的植物生长物的控制相对于未经处理的对照地块进行报告,并通过目测观察或者通过对每块测试地块的随机标准大小面积中的上述不想要的植物进行计数从而进行评估,对于每个物种,由三块重复地块得到的平均结果报告为控制%。该表还列出了在测试中未经任何组合物处理的重复“对照”地块“C1”的观察结果,以及基于桶混剂″C2″、″C3″和″C4″的对比例的观察结果。

由以上可以看出,本发明的组合物表现出对玉米作物中草甘膦耐受玉米间不想要的植物生长物的优异控制。

大豆(I)

在Ft.Atkinson,IA附近开始进行农田试验以评估由对大豆进行除草剂的出苗前施用的作物安全和杂草控制效果。按照表1S中所描述的而制备为桶混剂组合物的一些处理组合物在不同的时间,即种植前21天、种植前14天、种植前7天、种植日当天以及种植后5天(恰好在作物出苗之前,即破土之前)以及种植后7天进行施用。应当注意到,这些处理是按照以上时间之一进行的单次施用,而不应理解为对任一测试地块的一系列施用时间。

多种经测试的主要为水性的桶混剂组合物包括以下成分:

水标示为″q.s.″或″足够量″以提供每种以下混合物的组成的补足余量。应当注意到,存在的成分的量(另一种说法,剂量或施用比率/英亩)是基于处理一英亩的作物所需要的量,或者为本领域中通常承认和使用的其他测量单位。这些主要水性桶混剂中的每一种均以传统方式制备,即将以下成分,可选地在搅拌下,以所标明的每英亩的量/比率加入到较大体积的水中直至它们完全分散或溶解。桶混剂,″C1″是作为对比制剂进行制备。采用以下成分,并按来自其相应的制造商和/或供应商的“原样

选择9种大豆品种以评估在上述时间施用的上述桶混剂组合物的作物安全性;所有品种均被标示为RR(Roundup Ready)品种,即草甘膦耐受,并且某些还被标示为经过基因修饰以表现出磺酰脲耐受性。测试了以下大豆品种:

Asgrow AG1903 RR,1.9RM(来自Monsanto)

Pioneer 91M91,1.9RM(来自DuPont)

Stine 1918-4RR,1.9RM(来自Stine)

Northrup King NK S19-R5RR,1.9RM(来自Syngenta)

Dairyland DL2000 RR/STS,2.0RM(来自Dairyland)

Crows 2015RR,2.0RM(来自Crows)

Garst 2018RR,2.0RM(来自Syngenta)

Asgrow AG2204RR/STS,2.2RM(来自Monsanto)P

Pioneer 92M32 RR,2.3RM(来自DuPont)

按照以上所列出的成熟顺序(RM 1.9至RM 2.3)将上述品种种植成4行长条(4行×38″行或12.7ft.长条)。每个种植前施用时间点,每个处理重复三次。在相应标明的时间点进行的上述桶混剂的施用通过带有喷嘴CO2背负式施用器进行,所述施用器距离地面18英寸并且以20加仑/英亩的比率进行施用。

当所述大豆出苗并开始积极生长时,应当注意到,与施用时间点无关,所有处理中几乎都不存在大豆植株的目测损伤。由所标明的桶混剂提供的除草处理不影响站立计数(stand count)。因此,在桶混剂A和B中的的施用似乎不会不利地影响测试大豆品种的发芽或出苗。

稻(I)

进行研究以评估含有氯吡嘧磺隆的除草处理组合物对稻作物的出苗后施用,并且比较这些除草处理组合物对某些不想要的植物生长物的效用,更具体为稗草(Echinochloa crus-galli),田菁(Sesbania exaltata),油莎豆(Cyperus esculentus)和大豆(Glycine max)。对位于路易斯安那州的数块6.67ft.×15ft.的测试稻田进行测试,其中已知上述不想要的植物生长物即杂草是普遍存在的,也证实了其在所述测试稻田所在地的存在。稻作物是普通稻(Oryza sativa)。

将表1R中标明的多种处理组合物制备为桶混剂组合物,在稻作物种植前或出苗前以10~14天的时间间隔进行喷洒。每种桶混剂组合物在三块重复的地块上进行测试,相互均不相邻。此外,用上述稻品种种植六块测试地块,但并不进行处理从而以提供所施用的桶混剂对种植前10~14天和出苗前的稻作物的效用的比较。采用带有传统Greenleaf喷嘴的CO2背负喷洒器,工作在31psi,以15加仑/英亩的相应桶混剂的输送比率将桶混剂组合物喷洒到植株上。

主要为水性的桶混剂组合物包括以下成分:

水标示为″q.s.″或″足够量″以提供每种以下混合物的组成的补足余量。应当注意到,存在的成分的量(另一种说法,剂量或施用比率/英亩)是基于处理一英亩的作物所需要的量,或者为在本领域中通常承认和使用的其他测量单位。这些主要水性桶混剂中的每一种均以传统方式制备,即将以下成分,可选地在搅拌下,以所标明的每英亩的量/比率加入到较大体积的水中直至它们完全分散或溶解。提供以下成分,并按来自其相应的制造商和/或供应商的“原样”使用:

上述每一种如上所示进行施用,在种植后7、16、27、55和86天评估测试地块从而评估所施用的桶混剂组合物对抗不想要的植物生长物的功效,观察结果报告在以下表1RR中。该表还列出了在测试中未经任何组合物处理的两组各三块重复“对照”地块的平均观察结果。所观察到的不想要的植物生长物的控制相对于未经处理的对照地块进行报告,并通过目测观察或者通过对每块测试地块的随机标准大小面积中的上述不想要的植物进行计数从而进行评估,对于每个物种,由三块重复地块得到的平均结果报告为控制%。在以下表中″C1″表示未经处理的稻地块,其与在种植前1~14天处理的稻地块进行比较,而″C2″表示未经处理的稻地块,其与种植后但出苗前处理的稻地块进行比较。

还报告的是收获自所述地块的作物产量,以三块重复地块的平均值进行报告,以及收获自经标示的测试地块的实际产量,和基于收获的实际产量的蒲式耳/英亩计算产量。

由以上数据可以容易地看出,含有氯吡嘧磺隆的处理组合物提供了不想要的植物生长物的良好控制,并且提供了显著增加的作物产量。

稻(II)

进行研究以评估含有氯吡嘧磺隆的除草处理组合物对稻作物的出苗前和出苗后施用,并且比较这些除草处理组合物对某些不想要的植物生长物(即杂草)的效用,更具体为宾夕寥(Polygonum pensylvanicum),栗米草(Mollugo verticillata),宽叶臂形草(Brachiariaplatyphylla(Griseb.)),多洼牵牛花(Ipomoea lacunosa),油莎豆(Cyperus esculentus),northernjointvetch,田菁(大麻)(Sesbania exaltata(Rqf.))。对位于阿肯色州的数块10ft.×25ft.的测试稻田进行测试,其中已知上述不想要的植物生长物即杂草是普遍存在的,也证实了其在所述测试稻田所在地的存在。为了测试,所述测试稻田过多地播种了田菁(大麻)。稻作物是普通稻(Oryzasativa)。对每个测试使用四(4)块重复地块。每个地块根据不同处理模式和施用方法进行种植前和种植后处理,上述处理模式和施用方法是根据以下时间表和方案进行的:

 处理1  种植前10-14  天施用 采用带有漂移型喷嘴的传统CO2背负式喷洒器,工作在20 psi,以10加仑/英亩的比率输送所述组合物至所述地块 处理2  种植日施用  (0天) 采用带有漂移型喷嘴的传统CO2背负式喷洒器,工作在20 psi,以10加仑/英亩的比率输送所述组合物至所述地块 处理3  种植后14天  施用 采用带有漂移型喷嘴的利用压缩空气工作的传统Mudmaster 喷洒器以10加仑/英亩的比率输送所述组合物至所述地块 处理4  种植后25天  施用 采用拖拉机以10加仑/英亩的比率施用至所述地块

为便于对比,经处理的作物用字母代码进行标示,称为“作物代码”,其标明了以上述四种处理间隔中的每一种施用于四个重复地块的稻作物的具体处理组合物和浓度。这可被称之为处理方法或处理模式。

上述用″作物代码″A、B和I标示的不含有除草组合物的作物提供为对比例。

用于制造在上述表格中标明的处理组合物的上述成分的特性在以下表格中标明:

提供上述成分,并按来自其相应的制造商和/或供应商的“原样”使用从而形成主要为水性的已标明的处理组合物。所使用的每种上述处理组合物形成为桶混剂,其中水标示为″q.s.″或″足够量″以提供每种以下混合物的组成的补足余量。应当注意到,存在的成分的量(另一种说法,剂量或施用比率/英亩)是基于处理一英亩的作物所需要的量,或者为在本领域中通常承认和使用的其他测量单位。这些主要水性桶混剂中的每一种均以传统方式制备,即将以下成分,可选地在搅拌下,以所标明的每英亩的量/比率加入到较大体积的水中直至它们完全分散或溶解。提供以下成分,并按来自其相应的制造商和/或供应商的“原样”使用:

根据之前标明的处理方案处理用作物代码A至K标识的每种作物。执行前述处理方案之一的作物定期地检查所述处理方案对具体稻作物的影响以及在种植物后不同时间控制不想要的植物生长物的效果,而平均观察结果(基于对于作物代码A至K而言的四块重复地块)报告在以下表2RR中。观察到的不想要的植物生长物的控制相对于存在但未经处理的对照地块进行报告,并通过目测观察或者通过对每块测试地块的随机标准大小面积中的上述不想要植物进行计数从而进行评估,对于每个物种,由四块重复地块得到的平均结果报告为控制%。还报告的是收获自所述地块的作物产量,以用作物代码A至K标识的作物的四块重复地块的平均值进行报告。

还报告的是收获自所述地块的作物产量,以用作物代码A至K标识的作物的四块重复地块的平均值进行报告,以及收获自经标示的测试地块的平均实际产量,和基于收获的实际产量的蒲式耳/英亩计算产量。

由以上显而易见的是,在用于稻作物的处理方案中提供的氯吡嘧磺隆的使用提供了优异的作物产量、不想要的植物生长物的良好控制,并且不会在任何显著程度上不利地影响稻植株。

稻(III)

进行研究以评估含有氯吡嘧磺隆的除草处理组合物对稻作物的出苗前和出苗后施用,并且比较这些除草处理组合物对某些不想要的植物生长物的效用,更具体为普通稗草(Echinochloa crus-galli),田菁(Sesbaniaexaltata),油莎豆(Cyperus esculentus),多洼牵牛花Ipomoea Iacunosa)和一种草甘膦耐受大豆植株(Glycine max)。对位于密西西比州的数块6.67ft.×15ft.的测试稻田进行测试,其中已知上述不想要的植物生长物即杂草是普遍存在的,也证实了其在所述测试稻田所在地的存在。稻作物是Cocodrie品种的普通稻(Oryza sativa)。

将表3R中标明的多种处理组合物制备为桶混剂组合物,在稻作物种植前的15~18天的第一时间段或者在稻作物种植后10~14天但出苗之前的第二时间段进行喷洒。每种桶混剂组合物在四块重复的地块上进行测试,相互均不相邻。此外,用上述稻品种种植八块测试地块,但用基于不含有氯吡嘧磺隆的商售除草制剂的对照组合物进行处理以提供“对照”作物从而提供所施用的桶混剂对种植前和出苗前稻作物的效用的比较。所述对照组合物按照与以下桶混剂组合物相同的方式进行施用,在种植前15~18天处理第一组四块重复“对照”地块和在稻植株种植后10~14天但出苗前处理第二组剩余四块重复“对照”地块。采用带有传统Greenleaf喷嘴的传统CO2增压背负式喷洒器,工作在26psi,以15加仑/英亩的相应桶混剂的输送比率将所有桶混剂组合物以及对照组合物均喷洒到植株上。

主要为水性的桶混剂组合物和对照组合物包括以下成分:

水标示为″q.s.″或″足够量″以提供每种以下混合物的组成的补足余量。应当注意到,存在的成分的量(另一种说法,剂量或施用比率/英亩)是基于处理一英亩的作物所需要的量,或者为在本领域中通常承认和使用的其他测量单位。这些主要水性桶混剂中的每一种均以传统方式制备,即将以下成分,可选地在搅拌下,以所标明的每英亩的量/比率加入到较大体积的水中直至它们完全分散或溶解。提供以下成分,并按来自其相应的制造商和/或供应商的“原样”使用:

上述每一种如上所示进行施用,分别在测试稻地块中稻作物种植前15~18天,或者在种植后10~14天但出苗之前。在不同时间评估稻和不想要的植物生长物的状况:种植后7天出苗的稻植株的状况在种植后7、14、30和55天进行评估,而对于种植后但出苗前处理的测试地块,在种植后7、14、30和55天进行评估以评价所施用的桶混剂组合物和对照组合物的效用。对于每组相似处理的测试地块的平均观察结果报告在以下表3RR中。该表还列出了在测试中经对照组合物处理的两组各四块重复“对照”地块的平均观察结果。所观察到的不想要的植物生长物的控制相对于两组各四块重复“对照”地块进行报告,并或者通过目测观察或者通过对每块测试地块的随机标准大小面积中的上述不想要的植物进行计数从而进行评估,对于每个物种,由三块重复地块得到的平均结果报告为控制%。在以下表中″C-Pre″表示用对照组合物″C1″进行种植前处理的稻地块,而″C-Post″表示种植后出苗前处理的稻地块。还报告的是收获自所述地块的作物产量,以四块重复地块的平均值进行报告,以及收获自经标示的测试地块的实际产量,和基于收获的实际产量的蒲式耳/英亩计算产量。

以上结果表明利用含有氯吡嘧磺隆的处理组合物可得到不想要的植物生长物的改善控制,以及稻作物的最小损害和相当的或提高的稻收获产量。

棉花(I)

进行研究以评估含有氯吡嘧磺隆的除草处理组合物对棉花作物施用的效果,并且还确定这些除草处理组合物对某些不想要的植物生长物的效用,具体为存在于棉花作物中的藜和香附子。对位于德克萨斯州的数块13.3ft.×30ft.的测试地块进行测试,其中香附子是普遍存在的,也证实了其在所述地块所在地的存在。使用三块重复测试地块评估每种处理方案,即在特定时间进行特定处理组合物的施用。在所有测试地块中使用的棉花是AFC3511RR品种。

在测试中,将在表1T中标明的四种不同处理组合物制备为桶混剂组合物,每一种在以下时间点之一:种植前49、42、35、28、21、14、7和0天,喷洒到测试地块。所述桶混剂组合物中的每一种在三块重复地块中的一块中测试,相互均不相邻。此外,用上述棉花品种种植另外两组各三块测试地块,但并不进行处理从而以提供“对照”作物。在每次施用中,采用带有turbotee喷嘴的CO2加压背负式喷洒器,工作在26psi,以10加仑/英亩的输送比率喷洒桶混剂组合物(处理组合物)从而散播所述组合物。

主要为水性的桶混剂组合物(处理组合物)包括以下成分:

水标示为″q.s.″或″足够量″以提供每种以下混合物的组成的补足余量。应当注意到,存在的成分的量(另一种说法,剂量或施用比率/英亩)是基于处理一英亩的作物所需要的量,或者为在本领域中通常承认和使用的其他测量单位。这些主要水性桶混剂中的每一种均以传统方式制备,即将以下成分,可选地在搅拌下,以所标明的每英亩的量/比率加入到较大体积的水中直至它们完全分散或溶解。提供以下成分,并按来自其相应的制造商和/或供应商的“原样”使用:

如上所述,在种植前49、42、35、28、21、14、7和0天用桶混剂A、B、C和D之一处理不同组的测试地块。在棉花植株出苗后,在种植后17、24、33、61和68天评估所述棉花植株的状况。所观察到的根据具体处理方案进行处理的各种处理的棉花作物的受损程度在以下表1TR中标明。

上述结果证实了使用于棉花植株的氯吡嘧磺隆类除草组合物的应用的惊奇发现,尤其是在种植前施用中,并且在任何种植前施用中未观察到棉花植株的表观损害和受伤。

与上述评估同时,观察到的不想要的植物生长物(藜)的控制相对于存在但未经处理的对照地块进行报告,并通过目测观察或者通过对每块测试地块的随机标准大小面积中的上述不想要的植物进行计数从而进行评估,对于每个物种,由三块重复地块得到的平均结果报告为控制%。在棉花作物种植后33天进行评估,观察到的藜受控制的程度表明在表1TR的其他部分。

  表1TR  施用的桶混剂  桶混剂施用的种植前天数  藜(控制%)  A  49  94

  表1TR  B  49  91  C  49  98  D  49  97  A  42  95  B  42  97  C  42  98  D  42  96  A  35  98  B  35  99  C  35  100  D  35  96  A  8  93  B  28  98  C  28  95  D  28  91  A  21  96  B  21  100  C  21  96  D  21  98  A  14  92

  表1TR  B  14  95  C  14  98  D  14  96  A  7  100  B  7  99  C  7  95  D  7  93  A  0  93  B  0  95  C  0  100  D  0  99

未经处理的地块显示出存在于棉花植株之中的藜的″0%控制″。该信息与上述相关于棉花植株受损的数据惊奇地揭示所述处理组合物在种植前施用中的安全性和用途。

苜蓿(I)

进行研究以评估含有氯吡嘧磺隆的除草处理组合物对休眠苜蓿作物施用的效果,在所述植株最终年度收割之后并且在所述作物于冬季月份休眠之后进行施用。对位于爱荷华州的数块10ft.×30ft.的测试地块进行评估。使用三块重复测试地块评估每种施用的处理。苜蓿为Maxi-GrazeGT(来自Land O′Lakes Co.)。

在测试中,将在表1A中标明的四种不同处理组合物制备为桶混剂组合物,在十一月下旬将每一种喷洒到休眠作物上一次。所述桶混剂组合物中的每一种在三块重复地块中的每一块中测试,相互均不相邻。此外,用上述苜蓿品种种植另外两组各三块测试地块,但并不进行处理从而以提供“对照”作物。在每次施用中,采用CO2加压背负式喷洒器,工作在40psi,以20加仑/英亩的输送比率喷洒桶混剂组合物(处理组合物)从而散播所述组合物。

主要为水性的桶混剂组合物(处理组合物)包括以下成分:

水标示为″q.s.″或″足够量″以提供每种以下混合物的组成的补足余量。应当注意到,存在的成分的量(另一种说法,剂量或施用比率/英亩)是基于处理一英亩的作物所需要的量,或者为在本领域中通常承认和使用的其他测量单位。这些主要水性桶混剂中的每一种均以传统方式制备,即将以下成分,可选地在搅拌下,以所标明的每英亩的量/比率加入到更大体积的水中直至它们完全分散或溶解。提供以下成分,并按来自其相应的制造商和/或供应商的“原样”使用:

第二年五月的最后一周,在所述地块的第一次收割以后,针对每单位面积收割苜蓿的品质和产量,作出报告在表1AR中的以下观察结果:

令人惊奇地和未曾预料的是,观察到上述处理组合物的施用似乎提高了作物密度和/或作物品质,而从施用至来年“第一次收割”之间没有进行任何其他处理的施用。相对于未经处理的对照,桶混剂A、B、C和D的提高产量分别为:8.7%、6.7%、28.3%和19.5%。这样的提高产量是非常显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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