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状态公告日
法律状态信息
法律状态
2013-04-03
未缴年费专利权终止 IPC(主分类):A61K36/9064 授权公告日:20110907 终止日期:20120215 申请日:20090215
专利权的终止
2011-09-07
授权
授权
2009-09-16
实质审查的生效
实质审查的生效
2009-07-22
公开
公开
技术领域
本发明属于中药药物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治疗特发性少精子症的中药药物。
背景技术
特发性少精子症是男科常见疑难病之一。其病因病机是先天禀赋不足、肾气不充,加之后天气血生化不足、精失所养所致。目前,多采用克罗米芬、甲基睾酮和强的松等药物治疗,但治愈率低还有副作用,疗效不理想。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标本兼治、无副作用、治愈率高的治疗特发性少精子症的中药药物。
本发明的解决方案是基于祖国医学对特发性少精子症的发病机理的认识及治疗原则,参考古、今药理研究成就,从祖国医学宝库中,筛选出补肾阳、滋肾阴、益督任、填精宫的天然中药,按中医理论组方,提取精华,使其发挥益肾生精、促进精子合成的作用,对特发性少精子症有治愈的功效。
本发明药物是由下列组分制成的(用量为重量份):
熟地 30 山药 15 首乌 12 山萸肉 15 菟丝子 15 枸杞子 15 五味子 10
丹皮 6 蛇麻 12 杜仲 15 车前子 10 沙苑子 15 女贞子 15 桑葚子 15
人参 10 云苓 15 小茴 15 鹿角胶 10 巴戟天 15 蛤蚧一对 韮子 20
水蛭 10 砂仁 10 细辛 6
将上述各组分按常规方法制成中药丸:
将上述各组分混匀,粉碎,过80目筛,用水做黏合剂制成中药丸,在80℃干燥1小时,然后包装。
本发明药物定名为:育精丹。
本发明药物育精丹临床使用结果表明,有下述优点:
1、本发明选用纯天然中药原料,各组分符合药政法规定,利用各味中药的综合作用,对特发性少精子症有治愈的功效,无化学甜味剂,对人体无毒无害。
2、本发明味微甘,无苦涩感,服用方便。
为表明本发明药物的疗效,本发明经多年临床观察选择病例,年龄为25-40岁。治疗组156例,病程1~3年者112例,4~6年者30例,7~10年者14例;对照组58例,病程1~3年者40例,4~6年者12例,7~10年者6例。
诊断标准:未采取避孕措施,同居1年以上未育,经检查妻子无明显不孕原因,镜检男方精液2-3次,精子密度均在2000万/ml以下,排除有肯定原因的少精子症。
疗效标准:治愈:精子密度2500万/ml以上;有效:精子密度2000-2500万/ml之间;好转:无效:精子密度与治疗前无变化或很小。
统计方法:运用卡方检验、Ridit分析统计学方法检测两组间临床治愈率、有效率、总有效率。
治疗方法:治疗组:育精丹,每服12克,日服3次,90天为1疗程,连服2个疗程;对照组:西药克罗米芬,每服50mg,1日3次,90天为1疗程,连服2个疗程。
治疗结果:两组疗效具体情况见表1、2。经统计学处理,P<0.05,差异显著具有可比性。
表1 精液密度疗效比较
Ridit分析:U=2.408 P<0.05
表2 精液其它标准影响比较
疗效比较:结果显示,育精丹疗效显著,优于对照组(P<0.01)。
毒副反应:该药物应用以来,经过患者终端疗效观察,未发现有明显毒副反应、过敏反应和刺激性,行肾功、肝功、血、尿常规检查,均未发现异常变化,说明育精丹应用于临床是安全可靠的。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疗程短,效果好,无毒副反应,治愈率高达53.8%,总有效率达92.2%。
具体实施方式
按下述配比称取原料(克)
熟地 30 山药 15 首乌 12 山萸肉 15 菟丝子 15 枸杞子 15 五味子 10
丹皮 6 蛇麻 12 杜仲 15 车前子 10 沙苑子 15 女贞子 15 桑葚子 15
人参 10 云苓 15 小茴 15 鹿角胶 10 巴戟天 15 蛤蚧一对 韭子 20
水蛭 10 砂仁 10 细辛 6
将上述各组分按常规方法制成中药丸:
将上述各组分混匀,粉碎,过80目筛,用水做黏合剂制成中药丸,在80℃干燥1小时,然后包装,即得。
机译: 我使用至少一种特殊的综合结扎术来治疗癌症,其中药物与至少一种其他选择剂(a)或一种或多种出租剂和(b)一种或多种不同的化学治疗剂一起使用。
机译: 二聚体融合蛋白,治疗,预防或改善自身免疫性疾病的一种或多种症状和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的一种或多种症状的方法,药物组合物,核酸,载体,宿主细胞,重组产生多肽的方法,分离的多肽,片段多肽和分离的核酸分子的合成
机译: 一种改善阿尔茨海默氏型痴呆或轻度认知障碍的认知功能并用单一药物治疗膀胱过度活动症和便秘相关疾病中的至少一种的中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