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专利> 数字资源版权管理装置

数字资源版权管理装置

摘要

数字资源版权管理装置,属于数字控制设备,目的是实现数字资源使用费用实时管理、报告,本发明(1)服务器端数字权利管理系统负责管理资源发布、用户权限以及与用户的交互;(2)服务器端数据库包括资源数据库和用户信息数据库,资源数据库存放所有可供使用的数字资源,用户信息数据库存放用户以往的使用信息;(3)用户端数字权利管理系统负责管理用户具体使用资源的情况以及与用户的可视化界面信息交互;(4)用户端数据库存放经授权的资源和用户的使用记录。本发明填补现有数字资源版权管理装置的空白,将用户权限管理和访问控制与用户资源使用费用的管理、报告实时有机的结合在一起,从真正意义上实现对数字版权的管理与控制。

著录项

  • 公开/公告号CN101158996A

    专利类型发明专利

  • 公开/公告日2008-04-09

    原文格式PDF

  • 申请/专利权人 华中科技大学;

    申请/专利号CN200710052407.9

  • 发明设计人 程文青;吴砥;林辉;侯婷;李小侠;

    申请日2007-06-01

  • 分类号G06F21/00(20060101);

  • 代理机构42201 华中科技大学专利中心;

  • 代理人方放

  • 地址 430074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037号

  • 入库时间 2023-12-17 20:02:40

法律信息

  • 法律状态公告日

    法律状态信息

    法律状态

  • 2012-07-25

    未缴年费专利权终止 IPC(主分类):G06F21/00 授权公告日:20100203 终止日期:20110601 申请日:20070601

    专利权的终止

  • 2010-02-03

    授权

    授权

  • 2008-06-04

    实质审查的生效

    实质审查的生效

  • 2008-04-09

    公开

    公开

说明书

技术领域

本发明属于数字控制设备,具体涉及一种数字资源版权管理装置,实现数字资源使用费用实时管理、报告。

背景技术

人们通过网络获取数字资源的需求在不断增加,数字媒体服务产业也应运而生,在大量数字资源被使用的同时,对于这些资源的版权保护问题日益突出,所带来的直接后果就是资源建设者的权益得不到保障,资源服务提供者的投入也得不到回报。长此以往,必将严重打击资源建设者的创作动力和资源服务提供者的积极性,导致用户无法得到高质量的数字资源,最终受害的还是广大的数字资源使用者。因此,数字媒体服务产业要健康发展的,就需要对资源的数字版权及其使用付费系统采用妥善有效的管理机制。

目前,国内外已申请若干关于数字资源版权管理装置和方法方面的专利。然而,这些专利申请大多集中在对于用户使用权限的限制,通过访问控制以实现对数字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这只是解决了数字资源版权管理的一个方面,要实现全面完善的资源管理,不仅仅要对用户权限进行限制和访问控制,而且还要实现对用户使用资源的费用进行记录和管理。虽然也有一些资源管理机制中注意到了费用管理的重要性,在用户使用权限中加入了缴纳使用费用的要求,但这是一种静态的管理,例如,在用户权限中定义费用一项,用户要在使用前缴纳了费用,才能取得用户权限来使用数字资源。这样带来的问题是,用户事先缴纳的费用与其后来使用数字资源所应付的费用不能联系起来,而且对于每个用户使用不同的数字资源所应付的费用也无法区分,用户也不能了解到自己费用的使用情况。

真正的费用管理机制应该是一种实时的管理,在用户使用数字资源的同时记录用户的使用费用,为用户提供个性化的服务,方便用户和服务提供商随时查询使用的费用。这样的资源管理系统既方便了用户,使用户清晰的了解自己的使用费用情况;又能够使数字媒体服务提供者监控用户的帐户余额,便于更好的管理数字资源、维护其自身的利益。纵观国内现有的数字资源版权管理装置,在资源使用费用实时管理方面还是很薄弱。

发明内容

本发明提供一种数字资源版权管理装置,目的是填补现有数字资源版权管理装置的空白,将用户权限管理和访问控制与用户资源使用费用的管理、报告实时有机的结合在一起,从真正意义上实现对数字版权的管理与控制。

本发明的一种数字资源版权管理装置,包括服务器端数字权利管理系统、服务器端数据库、用户端数字权利管理系统以及用户端数据库,(1)服务器端数字权利管理系统负责管理资源发布、用户权限以及与用户的交互;(2)服务器端数据库包括资源数据库和用户信息数据库,资源数据库存放所有可供使用的数字资源,用户信息数据库存放用户以往的使用信息,包括用户的信用度;(3)用户端数字权利管理系统负责管理用户具体使用资源的情况以及与用户的可视化界面信息交互;(4)用户端数据库存放经授权的资源和用户的使用记录;用户与服务器通过各自的数字权利管理系统进行信息交流。

所述的数字资源版权管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服务器端数字权利管理系统包括许可证创建管理模块、许可证解析模块、许可证转换模块、许可证验证模块、资源管理模块和打包加密模块;(1)许可证创建管理模块针对用户提出的资源权利购买申请,与用户信息数据库交互信息并进行判断和处理,生成用户许可证文档,存入服务器指定文件夹中,在资源数据库中进行文档添加和记录更新,并处理有关用户许可证文档的操作,包括对用户使用费用的管理;(2)许可证解析模块针对用户提出的权利使用申请,生成临时许可证文档,与用户许可证文档进行比较,判断用户是否满足该权利使用约束,并针对判断结果进行相应处理,若满足约束条件,则执行用户的权利使用请求;(3)许可证转换模块对已创建的用户许可证文档进行标准转换;(4)许可证验证模块验证用户上传的用户许可证文档是否满足标准格式,并显示验证结果;(5)资源管理模块对资源数据库中的资源进行管理,包括对发布的数字资源进行登记并存储于资源数据库中,以及提取数字资源和相应的登记管理,同时对提取的数字资源进行封装并加密;(6)打包加密模块将数字资源与描述该资源使用权利的用户许可证文档打包成受限资源,实现对该资源使用权利的限制,并将待传输的受限资源加密。

所述的数字资源版权管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用户端数字权利管理系统,包括许可证解析模块、许可证转换模块、许可证验证模块、解密解包模块和使用管理模块;(1)许可证解析模块针对用户提出的权利使用申请,生成临时许可证文档,与用户许可证文档进行比较,判断用户是否满足该权利使用约束,并针对判断结果进行相应处理,若满足约束条件,则执行用户的权利使用请求;(2)许可证转换模块对已创建的用户许可证文档进行标准转换;(3)许可证验证模块验证用户上传的用户许可证文档是否满足标准格式,并显示验证结果;(4)解密解包模块对接收到的受限资源进行解密、解包,将用户许可证文档送至许可证解析模块;(5)使用管理模块是实现用户端数字权利管理系统与用户进行交互的平台,管理存储在用户端数据库中的资源和相应的使用权限,进行使用费用管理并发送报告,以及向用户提供资源播放的功能。

数字媒体服务提供商将数字资源内容上传到服务器端的资源数据库中,这些资源由服务器端数字权利管理系统进行统一的逻辑控制和数据管理。当用户需要使用某一资源内容时,通过用户端数字权利管理系统向服务器端数字权利管理系统数字权利管理系统发送请求。服务器端数字权利管理系统收到请求后,会在服务器端的用户信息数据库中查找用户相关信息,然后决定是否接受用户请求。一旦服务器接受用户请求,将在资源数据库中提取数字资源内容进行数据封装,并与服务器端数字权利管理系统生成的已加密的用扩展标识语言XML(Extensible MarkupLanguage)描述的用户许可证文档绑定,一并传送给用户。用户许可证文档将以机器可读的规范方式来记录和传输数字内容的权利信息及其相关属性,必须在用户端数字权利管理系统进行解析后方可使用,保证了在开放和可信任的环境中进行授权管理和使用控制。用户许可证文档以及数字资源内容存入用户端数据库中后,用户凭藉用户许可证文档来使用该数字资源,同时该用户许可证文档也实时记录用户的资源使用轨迹。当用户想查询费用使用状况时,用户端数字权利管理系统将在数据库中提取用户的资源使用轨迹,并结合用户许可证文档中的资源使用费用计算方式,计算出用户的费用并向用户发送费用使用报告。而服务器端数字权利管理系统也可向用户端数字权利管理系统发送费用查询要求,并得到费用报告存入用户信息数据库中。

本发明的特点在于:

1.在对数字资源进行访问控制、版权管理的同时,实现了对用户使用费用的同步管理,方便用户以及数字媒体服务商随时查询用户的费用使用情况。

2.用户使用数字资源的轨迹与费用计算分开管理,保证了在得到用户费用使用报告的同时不会侵犯到用户的个人信息。

3.包含用户信息的许可证操作由用户端数字权利管理系统自动完成,对用户不可见,具有安全性和保密性。

4.由服务器端数字权利管理系统发放用户许可证文档来控制用户对于数字资源的使用权限,且只有在用户端的DRM解析用户许可证文档后,用户的权限才可见,保障了服务器端与用户端通信的隐秘性。

5.服务器端与用户端数字权利管理系统均具有用户许可证文档验证功能,实行双验证。

6.数字媒体服务提供商可以得到用户的费用使用报告并记录于用户信息数据库中,成为对用户发放用户许可证文档的重要信用依据,更有利于数字资源版权管理。

7.提供了一种一次申请多次使用的数字资源管理模式。

8.对于数字资源可以提供在线浏览与用户端单独观看两种形式,且这两种形式都能实现费用实时报告的数字资源版权管理。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的整体装置系统示意图;

图2为本发明服务器端数字权利管理系统结构;

图3为本发明用户端数字权利管理系统结构;

图4A为用户单机使用数字资源流程;

图4B:单机使用时,服务提供商基于用户申请提供资源的流程;

图4C:单机使用时,用户基于用户许可证文档使用数字资源的流程;

图5A为用户在线使用数字资源流程;

图5B:在线使用时,服务提供商基于用户申请颁发用户许可证文档的流程;

图5C:在线使用时,基于用户许可证管理的在线流媒体实时播放流程;

图6A为许可证组成元素结构示意图;

图6B为用户许可证文档的扩展标识语言(XML)代码示意图;

图7为许可证(涉及费用管理)组成元素结构示意图;

图8为用户本地查询费用流程;

图9为服务提供商查询用户使用费用流程;

图10为许可证中有关费用管理的结构。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参照附图具体描述本发明:

图1为本发明的整体组成示意图,本发明包括服务器端数字权利管理系统、服务器端数据库、用户端数字权利管理系统以及用户端数据库,服务器端数据库包括资源数据库和用户信息数据库,设置两个数据库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实现对于资源和用户权限的独立管理,既保障了数字资源的安全又使得涉及用户个人信息的资料不至于被不相关的操作所干扰。用户与服务器通过各自的数字权利管理系统进行信息交流。

图2是服务端数字权利管理系统,包括许可证创建管理模块101、许可证解析模块102、许可证验证模块103、资源管理模块210和打包加密模块220。

许可证创建管理模块101针对用户提出的资源权利购买申请,与用户信息数据库交互信息并进行判断和处理,生成相应用户许可证文档,存入服务器指定文件夹中,以及在数据库中进行文档添加和记录更新,并处理一些有关许可证的操作,包括对用户使用费用的管理。许可证解析模块102针对用户提出的权利使用申请,生成临时许可证文档,与用户已有用户许可证文档进行比较,判断用户是否满足该权利使用约束,并针对判断结果进行相应处理。若满足约束条件,则执行用户的权利使用请求。许可证转换模块103针对已创建的用户许可证文档进行标准转换,本装置系统中将采用AVS-DREL标准与MPEG21-REL标准之间的文法转换。许可证验证模块104针对用户上传的用户许可证文档进行标准格式验证,验证该文档法结构和语义定义是否满足事先定义的规范,并显示验证结果。

资源管理模块210直接对资源数据库中的资源进行管理,包括对发布的数字资源进行登记并存储于资源数据库中,以及提取资源和相应的登记管理,同时对提取的资源进行封装并加密,以方便资源的传输,同时提高安全性。打包加密模块220将资源与描述该资源使用权利的用户许可证文档打包,实现对该资源使用权利的限制,并对待传输的包进行加密,增加传输的安全性,保障数字资源的不至于被非法取得。

图3是用户端数字权利管理系统,包括许可证解析模块102、许可证转换模块103、许可证验证模块104、解密解包模块230和使用管理模块240。

许可证解析模块102针对用户提出的权利使用申请,生成临时许可证文档,与已有用户许可证文档进行比较,判断用户是否满足该权利使用约束,并针对判断结果进行相应处理,若满足约束条件,则执行用户的权利使用请求;许可证转换模块103对已创建的用户许可证文档进行标准转换;许可证验证模块104验证用户上传的用户许可证文档是否满足事先定义的规范,并显示验证结果;解密解包模块230对接收到的数据包进行解密、解包,将用户许可证文档送至许可证解析模块;使用管理模块240是实现用户端数字权利管理系统与用户进行交互的平台,管理存储在用户端数据库中的资源和相应的使用权限,进行使用费用管理并发送报告,以及向用户提供资源播放的功能。

本发明的数字权利管理系统的突出特点是:

1.将资源管理与相应的权限管理分为两个模块,增加了资源的存储保密性。

2.采用了许可证的形式来限制用户的使用权限,并且实现用户许可证文档与相应资源的打包。

3.对用户许可证文档的管理,进行了功能再划分,实现了许可证的解析、在2种主流数字媒体标准间的转化以及验证功能。

4.该数字权利管理系统具有用户使用费用实时管理、报告的功能。

下面介绍本发明进行数字版权管理的操作流程与费用管理报告的实现。

首先详细介绍数字版权管理的实际操作流程。本发明对于数字资源的版权管理可以分为在线管理与非在线管理两种,用户可以在线使用数字资源也可以单机使用。

图4A为用户单机使用数字资源的总体流程图,其步骤依次为:

1.用户登陆用户端系统,通过网络访问服务器并浏览提供的数字资源的相应的使用条件。

2.用户做出希望单机使用某数字资源的决定后,通过用户端数字权利管理系统向服务器发送请求。

3.服务器端数字权利管理系统处理用户申请,若核准则生成用户许可证文档。

4.数字资源与用户许可证文档打包加密。

5.通过网络将包含数字资源和用户许可证文档的加密包传送到用户端。

6.用户端数字权利管理系统将加密包解密,向用户提供可供单机使用的数字资源。

图4B为用户申请单机使用数字资源时,服务器向用户提供数字资源并颁发许可证的具体过程。步骤1,用户通过本地数字权利管理系统登陆到服务器,申请购买某种数字资源的某项使用权利及其相应的约束和义务;步骤2,许可证创建管理模块101收到用户单机使用请求后,向用户信息数据库查询该用户帐户,如帐户中余额是否够支付本次使用费用以及用户信用记录等,若该用户为首次使用则要求用户通过网络先行支付费用,在用户满足使用条件后,许可证创建管理模块101生成对于该数字资源的单机用户许可证文档,并备份存储进用户信息数据库中的该用户文档中;步骤3,许可证创建管理模块101根据用户的实际使用标准,对用户许可证文档进行AVS-DREL标准与MPEG21-REL标准之间的文法转换,转换后将用户许可证文档发送至打包加密模块220;步骤4,许可证创建管理模块101通知资源管理模块210用户申请使用的资源;步骤5,资源管理模块210从资源数据库400中提取该资源并进行封装、加密、登记;步骤6,打包加密模块220将收到的资源与相应的用户许可证文档打包,标定该数字资源的权利,并加密以利于管理和传输;步骤7,向用户许可使用并传输打包的数字资源与用户许可证文档。

图4C为用户收到打包数字资源与用户许可证文档后的单机使用资源的过程。步骤1,解密解包模块230进行解密解包;步骤2,经过解密解包的用户许可证文档被送往许可证解析模块102,通过解析用户许可证文档显示该资源权利所对应的原始用户许可证文档。之后该解析的用户许可证文档被送往许可证转换模块103,转换为用户当下使用的数字媒体标准,用户可查看转换结果;并可查看该转换所对应的扩展标识语言XML的代码。最后,许可证验证模块104将针对该用户许可证文档进行语法和语义的正确性验证,获取用户使用权限信息;步骤3,经过验证的用户许可证文档与已解密的资源被同时存储到用户端数据库500中;步骤4,当用户需要使用该资源时,通过使用管理模块240与用户端数据库500进行信息交互,按照用户许可证文档中的权利限定提取资源;步骤5,使用管理模块240向用户播放资源。在使用许可过期后,用户许可证文档会通知使用管理模块240删除用户端数据库中的该资源。

用户在线使用数字资源同单机使用相比,最大的不同在于,单机使用时是一次性颁发对于资源的完全用户许可证文档,并将资源全部传送到用户端,用户可以随时使用已存储于用户端数据库中的资源;而在线使用数字资源时,资源是以数据流的形式不断传输到用户端的,与此对应,每一个数据包都会有相应的用户许可证文档,用户端数据库暂存该数字资源流,并同步向用户播放。

图5A为用户在线使用数字资源的流程,其步骤依次为:

1.用户登陆用户端系统,通过网络访问服务器并浏览提供的资源的相应的使用条件,用户选定需在线使用的资源,向服务器数字权利管理系统提出使用权限申请。

2.服务器端数字权利管理系统处理用户申请,若核准则生成在线用户许可证文档。

3.用户许可证文档被发放到用户端。

4.取得在线用户许可证文档的用户在线使用时,向服务器端数字版权管理系统上传用户许可证文档。

5.服务器端数字权利管理系统核实用户许可证文档后,将资源分成若干个小的数据包,每一数据包与相应的用户许可证文档打包,传送第一个包到用户端,用户端数字权利管理系统进行处理后播放。

6.服务器端数字权利管理系统发送下一个数据包,直到数据包传送完毕。

图5B为用户在线使用资源时,服务器端数字权利管理系统响应用户的申请,颁发用户许可证文档的流程。步骤1,用户通过本地数字权利管理系统登陆到服务器,申请购买某种资源的某项使用权利及其相应的约束和义务;步骤2,许可证创建管理模块101收到用户在线使用请求后,向用户信息数据库300查询该用户帐户,如帐户中余额是否够支付本次使用费用以及用户信用记录等,若该用户为首次使用则要求用户通过网络先行支付费用,在用户满足使用条件后,许可证创建管理模块101生成对于该资源的在线用户许可证文档,并备份存储进用户信息数据库中的该用户文档中;步骤3,许可证创建管理模块101根据用户的实际使用标准,对用户许可证文档进行AVS-DREL标准与MPEG21-REL标准之间的文法转换,转换后将用户许可证文档发送至打包加密模块220,进行用户许可证文档的打包加密以便于传输;步骤4,向用户传送用户许可证文档。用户接受到该用户许可证文档后解包解密,通过解析、转换、验证后取得在线使用权利,并将用户许可证文档存储于用户端数据库中。

图5C为用户基于用户许可证文档在线使用数字资源的过程。步骤1,当用户需要在线使用该资源时,通过本地数字权利管理系统上传申请到的用户许可证文档。步骤2,许可证创建管理模块接收到上传用户许可证文档后,进行解析、转换、验证。许可证创建管理模块101从用户信息数据库中读取该用户许可证文档记录送往许可证解析模块102,模块102将根据用户针对该资源提交的在线使用申请,查找并解析用户申请所对应的用户许可证文档,将生成的临时许可证请求与原用户许可证文档进行对比,检验用户申请是否满足该用户许可证文档约束限制,验证结果返回显示。模块101同时将所创建的用户许可证文档送至许可证转换模块103进行XLT标准转换,将符合AVS-DREL标准规范定义的用户许可证文档转换成符合MPEG21-REL标准规范定义的用户许可证文档,内容意义不变,并存入用户信息数据库相应文件夹中,记录转换结果,并返回显示。最后,模块101将解析转换后的用户许可证文档送至许可证验证模块104,进行标准规范验证,记录验证结果并返回显示(通过验证或错误提示);步骤3,用户许可证文档符合要求后,许可证创建管理模块101批准用户使用,生成第一个资源包的许可证发送到打包加密模块220,并备份存储于用户信息数据库300的该用户对应账户中;步骤4,许可证创建管理模块101通知资源使用管理模块201被选定的在线使用资源;步骤5,资源使用管理模块从资源数据库400中提取资源,将资源按顺序分成若干个小的数据包,对每个包进行封装、加密、登记,并将第一个包发送至打包加密模块220;步骤6,打包加密模块220将收到的资源包与相应的用户许可证文档打包,标定该资源的权利,并打包加密以利于管理和传输;步骤7,向用户传送打包资源及用户许可证文档;步骤8,解密解包模块230进行解密解包,将用户许可证文档送至许可证管理模块100进行解析、转换、验证,分别由模块102、103、104完成,步骤与单机使用时用户端数字权利管理系统进行的解析、转换、验证相同;步骤9,经过验证的用户许可证文档与已解密的资源包被同时暂存到用户端数据库500中,并通过使用管理模块240向用户播放,使用管理模块在向服务器DRM提出下一个数据包的使用请求,如此循环直至所有资源包都传送完毕。待在线资源播放完后,在线用户许可证文档失效,使用管理模块240将删除用户端数据库中暂存的该资源。

图6A为本发明装置系统的许可证组成元素结构示意图。许可证是本发明实现版权管理的核心,由主体、权利、资源、约束以及义务元素组成。实现许可证的具体操作的功能模块,包括许可证创建管理模块101、许可证解析模块102、许可证转换模块103、许可证验证模块104,其具体功能已在前面详细介绍。

在定义数字权利时,主体定义了不同环境下的角色,可以表示为具体的人、组织、机器设备、应用程序、网络终端或某类角色等。主体是一种强制性的对象元素,也是抽象类型元素,主体元素本身不代表任何具体的实体,主体类型的元素在许可单元中至少出现一次。本发明根据AVS视音频标准中的需求,针对价值传递链中主体所处的不同位置,主体分为权利发布者和权利获得者。当存在多个主体共同行使某一权利时,可通过主体组对该主体集合进行定义。

在对于数字权利的描述中,权利代表一种被允许的动作,使主体在授权认证环境下,被授权对某种资源行使的操作,在语义上有时会与某种资源相关联。权利是一种强制性的对象元素,也是抽象类型元素,权利元素本身不代表任何具体的操作,权利类型的元素在许可单元中只出现一次。本发明根据AVS视音频标准中的需求,并针对不同的主体和不同的使用环境,把权利大致可以分成普通权利和高级权利。

主体可在其上授予权利的视频,音频等数字资源。可以是一个数字作品(电子书、音频、视频或图象等),可以是服务(如邮件服务等),也可以是某实体所拥有的信息(如某人电子邮件地址等)。资源部分的描述更多的引用其它标准,如:学习资源的描述可以引用学习对象元数据(Learing Object Metadata)。资源是一种强制性的对象元素,也是抽象类型元素,资源元素本身不代表任何具体的实体,资源类型的元素在许可单元中至少出现一次。本发明根据AVS视音频标准中的需求,针对资源的不同形式,把资源分成视音频等资源类型。当许可单元中存在多种相关资源时,可通过资源组对该相关资源集合进行定义。

约束是定义主体对资源使用相应权利时应满足的条件,是一种强制性的对象元素,也是抽象类型元素,约束元素本身不代表任何具体的实体,约束类型的元素在许可单元中至少出现一次。本发明根据AVS视音频标准中的需求,针对约束的不同范围,可把约束分成空间、时间等约束类型。当许可单元中存在多种约束时,多个约束间的关系由基本属性中的逻辑关系来定义。

本发明独创的义务元素是主体在行使一定权利的同时所承担的一定责任。例如主体使用资源,就必须先付费,这就是主体的义务。在“义务”项中就可以定义支付方式,例如,免费、使用前、使用后、交换等。本发明解决数字版权管理的费用实时管理报告这一技术问题,就是通过在义务项中设置费用管理的装置来实现的。在义务项中也可以要求在资源中添加版权说明和版权使用说明等说明性信息,以便资源的接受者了解资源使用的情况。义务是一种非强制性的对象元素,也是抽象类型元素,义务元素本身不代表任何具体的实体,义务类型的元素在许可单元中可不出现。本发明根据AVS视音频标准中的需求,针对义务的不同内容,可把义务分成付费方式,交互性要求等义务形式。当许可单元中存在多种义务时,多个约束间的关系由基本属性中的逻辑关系来定义。同时实现了义务项的费用管理的增值功能。

本发明的数字版权管理采用扩展标识语言(XML)描述用户许可证文档,并对其进行资源管理和传输;本发明运用扩展标识语言中的模范机制(即schema机制)进行许可证规范的定义,该规范规定了用户许可证文档XML代码应遵循的语法和语义规则,在应用中遵循该规范进行许可证文档的生成,读取和修改等操作。在本发明装置中,对于用户许可证文档所作的一系列操作将遵循该数字权利描述语言(Digital RightExplanation Language,DREL)标准所定义的许可证规范而进行。

许可证规范定义了许可证文档的权利描述语言标准部分和权利数据字典部分。权利描述语言部分定义了该标准的基本结构,功能扩展结构和可扩展结构。权利数据字典针对许可证中的元素,属性等数据元素进行定义和规范,数据字典用词汇表的方式表达,是一个推荐使用的取值列表。图6B就是一个用户许可证文档的扩展标识语言(XML)代码示意图。

本发明在对数字版权管理的同时实现费用的实时管理报告。而费用的实时管理报告是通过数字权利管理系统与许可证中的义务元素共同完成的。

图7为许可证(涉及费用管理)组成元素结构示意图。在许可证的义务项中,本发明装置设置了两个记录项,费用形式和使用轨迹。费用形式是记录该许可证绑定资源单位时间的使用费用标准和用户为该资源预支付的费用;使用轨迹则记录该绑定资源的使用时间。通过单位时间的使用费用标准和使用时间,数字权利管理系统便可计算出用户使用的费用情况。

图8为用户本地查询费用的流程。其核心结构在于使用管理模块240中的费用计算单元和许可证中的费用形式和使用轨迹的记录项。用户本地查询的具体流程是,步骤1,用户通过本地数字权利管理系统提出某项资源的费用查询要求;步骤2,使用管理模块240接到费用查询申请后,提取用户端资源数据库500中该资源绑定许可证中的费用形式和使用轨迹记录;步骤3,使用管理模块240接收费用形式和使用轨迹记录,送至费用计算模块;步骤4,费用计算模块将该资源单位时间使用费用与使用时间相乘,得出已使用的费用,再根据用户预支付费用得出用户余额;步骤5,使用管理模块240向用户发送费用使用报告,包括该资源单位时间使用费用、已使用时间、已使用费用、余额。

若需要查询用户所有资源的使用费用,使用管理模块240可提取用户端数据库中所储存的所有用户许可证文档中的费用形式与使用轨迹,分别计算再汇总,发送费用的总体使用报告。

图9是服务提供商查询用户使用费用流程。与用户本地查询费用的流程相比,区别仅在于是由服务器端DRM中的许可证创建管理模块101向用户端DRM的使用管理模块240提出费用查询请求,并且费用报告也是通过网络传送到服务器端许可证创建管理模块101。许可证创建管理模块101在收到费用报告后,将报告存储于用户信心数据库该用户的账户中,作为用户信用记录的组成部分,为今后向该用户颁发许可证提供参考依据。

对于费用的计算过程用户是不可见的,完全在后台进行,保证了计算过程的可靠性,同时避免用户的个人使用信息外泄。

图10是许可证中有关费用管理的XML结构图。实现实时费用管理的关键是许可证,同时许可证也是实现数字版权管理和权力描述语言的关键。本设计许可证内容由XML格式纪录,并且符合相应的XML Schema规范。

许可证由必选的主体、资源、权利、约束和可选的义务五个元素组成,图10忽略了前四个元素的内部结构,而着重描述了义务元素的组成。针对义务的不同内容,可把义务分成付费方式,交互性要求等义务形式。其中当义务采用付费方式的形式时,系统通过对许可证的生成、传输与解析,实现对费用的实时管理。

去获取专利,查看全文>

相似文献

  • 专利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获取专利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