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状态公告日
法律状态信息
法律状态
2012-07-11
未缴年费专利权终止 IPC(主分类):A61L9/012 授权公告日:20081015 终止日期:20110512 申请日:20040512
专利权的终止
2009-03-04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备案 合同备案号:2009351000001 让与人:林翔云 受让人:厦门琥珀香料有限公司 发明名称:一种可制成各种造型的固体空气清新剂 授权公告日:20081015 许可种类:独占许可 备案日期:2009.1.14 合同履行期限:2008.10.15至2013.10.14合同变更 申请日:20040512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备案
2008-10-15
授权
授权
2006-03-22
实质审查的生效
实质审查的生效
2005-11-16
公开
公开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可任意造型的固体清新剂。
背景技术
现有的固体清新剂,实际上是水性凝胶体,它不能单独站立存在,需要有容器包装,在香气散发方向也是个别面或方向的,而不能是全方位的,这种凝胶载体也不能完全挥发干净,仍有残渣,而且,包装物也成为垃圾污染环境。另一种香精丸或称臭丸,其升华物质是樟脑、萘或对二氯苯,这些物质尽管可以完全挥发,造型也可实现,但其物质有毒,或为致癌物,天然樟脑资源有限。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是研制一种组合物其可任意保持成各种形状,而且可完全挥发,不污染的固体空气清新剂。
本发明的固体清新剂是含香精1-20份,无毒升华剂80-99份。
所述的固体清新剂可以加入其它功能添加剂0-8份。
本发明的固体清新剂可以制成各种形状,如圣诞老人,动物、宝塔等等。
本发明使用的无毒升华剂,可以是熔点50-200℃,常温下可以升华、无气味或气味极淡,对人体无毒的各种市售升华剂,如金刚烷、异丙基三噁烷。
本发明采用无毒升华剂作为香精及其它功能添加剂的载体,可以完全挥发,而且可以任意造型,无毒,不污染环境。
具体实施方式:
实施例1:取香精10克,升华剂90克,混合均匀,加热熔化,倒入成形模中,成形后取出,即成为一定形状的固体空气清新剂。
实施例2:取香精5克,升华剂90克,功能性添加剂驱蚊剂5克,成形即成为固体空气清新驱蚊剂。
机译: 一种制备固体成分空气清新剂的方法(通过Google Translate进行机器翻译,没有法律约束力)
机译: 制造成型体,特别是用于表面保护和造型的矿物垫或板,涉及将主要由聚氨酯制成的软泡沫固定,切割成基质形状,呈网状和开孔的形式固定到固体或柔性基质上
机译: 功能性空气清新剂制成的多孔材料浸有抗菌空气清新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