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专利> 吞噬细胞的吞噬作用增进剂

吞噬细胞的吞噬作用增进剂

摘要

本发明是含有灵芝(Ganoderma Lucidum)子实体伞状部分提取物的吞噬细胞的吞噬作用增进剂。它具有促进中性白细胞、单核细胞、组织细胞等吞噬细胞的动员和吞噬异物作用活性化,提高吞噬作用的效果。

著录项

  • 公开/公告号CN1085447A

    专利类型发明专利

  • 公开/公告日1994-04-20

    原文格式PDF

  • 申请/专利权人 东洋制药株式会社;

    申请/专利号CN93103516.3

  • 发明设计人 藤原弘;泽井健;

    申请日1993-03-31

  • 分类号A61K35/84;

  • 代理机构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谭明胜

  • 地址 日本大阪府

  • 入库时间 2023-12-17 12:31:35

法律信息

  • 法律状态公告日

    法律状态信息

    法律状态

  • 2013-05-15

    专利权有效期届满 IPC(主分类):A61K35/84 授权公告日:20010502 期满终止日期:20130331 申请日:19930331

    专利权的终止

  • 2001-05-02

    授权

    授权

  • 1995-11-29

    实质审查请求的生效

    实质审查请求的生效

  • 1994-04-20

    公开

    公开

说明书

本发明涉及增进多核白血球、单核细胞、组织细胞等吞食细胞的吞食异物作用的吞食作用增进剂。本发明的吞食作用增进剂,用于人体后,可有效地提高对细菌感染的防御力和抵抗力。

灵芝(Ganoderma    Lucidum)的子实体(下文中称为灵芝),在中国作为药用已有2000年以上的历史。近年来,其临床应用、有效成分的分析等进一步有所发展,例如:验证了对心绞痛、高脂血症、神经衰弱、急性病毒性肝炎、白血球减少症的效用,此外还发现了增进巴比妥的中枢抑制作用以及赤芝(灵芝的一种)的镇咳、强心、降低血清GPT等药物作用。

另外,近年来人们还尝试配合现有的化学疗法,使用灵芝来增强人体的免疫力,提高治疗效果。例如,提高癌症患者的抵抗力、免疫力、增强抗肿瘤药的效果,或者提高手术后患者的免疫力,予防二次感染。

免疫系统是与多种细胞组织及脏器有关的复杂系统,其中起重要作用的是吞噬细胞的吞噬异物作用。为了从免疫学的角度弄清灵芝的药理作用,人们作了许多尝试,例如近大学药学部久保道德研究室编的《汉方药医学双书-别卷1,灵芝》(三一书房,1985年)中写道:将灵芝给小鼠用药后,血液中的碳清除速度加快。但是,该书中仅仅写了服用灵芝能降低异物在血液中的浓度,但并未说明灵芝对多核白血球、组织细胞、单核细胞等吞噬细胞的吞噬性能的药理作用。

本发明是针对上述情况而进行的,其目的是提供提高吞噬细胞的吞噬异物作用的药剂。

本发明的吞噬作用增进剂能解决上述任务,它含有从灵芝(Ganoderma    Lucidum)子实体伞状部分提取的物质作为主要成分。

吞噬细胞一般可以大致分为多核白血球系的小噬细胞;和组织细胞、单核细胞、肝脏星形细胞系等的巨噬细胞两大类。小噬细胞主要吞噬细菌;而巨噬细胞则将细菌以外的其它异物、胶质、脂肪、蛋白质、细胞及组织的坏死物、白血球、红血球、色素等吞噬并消化。

本发明人对提高这些吞噬细胞的吞噬作用的药剂进行了各种研究,结果发现,含有灵芝、特别是其伞状部分的提取物的药剂能有效地增进吞噬作用,从而完成了本发明。

对吞噬作用的评价须从(1)吞噬细胞的动员,(2)捕食状态,(3)吞噬细胞内异物的变化(杀菌、消化等)三个方面综合进行。本发明人,按下述试验例中所述,使用白金微粒子对活体内吞噬细胞的吞噬作用、特别是捕食状态进行测试,结果发现,将含有灵芝提取物的药剂在一定期间内对动物体持续给药时,动物的组织细胞、单核细胞及中性白细胞的吞噬作用均有明显提高。另外,吞噬细胞内的异物,如白金微粒子的场合,由于不能被吞噬细胞消化而蓄积在胸腺内的状况也已证实。

本发明的吞噬作用增进剂的药剂形式没有特别的限制,内服剂可以有粉剂、胶囊剂、液剂等,外用剂可以有液剂、软膏剂等,此外还有注射剂。以内服剂的形式用于人体时,从灵芝伞状部分提取的干燥粉末,以每日用药2-3次、每次给药量7.0-35.0mg/kg体重为宜。

此外,本发明的吞噬作用增进剂,除了灵芝提取成分外,根据不同的剂型,还可以含有维生素C、维生素B12、维生素E、维生素K、叶酸或者赋形剂、甜味剂、稳定剂等。

本发明的吞噬作用增进剂的制造方法亦没有特殊限定,例如,可以采用常规的方法,将灵芝的伞状部分粉碎,用热水法提取,再将提取液喷雾干燥,制成粉末。

另外,本发明的吞噬作用增进剂广泛适用于多核白血球(中性白细胞、嗜酸性白细胞)、单核细胞、组织细胞、肝脏星形细胞、血管内皮细胞、淋巴节的网状细胞等具有吞噬异物作用的细胞。

下面列举实施例及试验例来进一步详细说明本发明,不过,下面的实施例和试验例不是对本发明的限定,在不超出上、下文所述的范围内所做的变更,均包含在本发明的技术范围内。

实施例

制剂例(液剂制造例)

从灵芝子实体上除去柱状部分,将剩下的伞状部分粉碎,用热水法最高浓度地提取达几小时,所得到的提取液制成干燥粉末,称为纯末,再将纯末用蒸馏水溶解,制成含1%(重量)纯末的液剂,作为注射剂或内服剂供下述试验使用。

试验例1(腹腔内组织细胞的吞噬作用试验)

(1)供试验用的动物

用Sprague-Dawley系的大鼠作为被试验动物,15-17周龄的雌性和雄性10只作为一组,雌鼠体重为180-200g,雄鼠体重为290-310g。

(2)试验方法

将上述试验例中制得的液剂(含1%重量灵芝提取物粉末)按每日一次1.5ml对各被试验动物给药,把它们作为本发明组。另外,按每日一次1.5ml生理食盐水(胃内给药时用自来水)给予对照组。给药部位及方法:(a)皮下给药:背中央部位皮下注射;(b)胃内给药:使用大鼠胃管引针给药;(c)腹腔内给药:使用注射器腹腔内注射。

给药时间分别设为1周组、2周组、3周组、4周组。对1周组进行试验的场合,将灵芝液剂(用于本发明组)和生理食盐水(用于对照组)连续给药5天,停止2天,然后连续3天腹腔内注射生理食盐水,雌鼠10ml,雄鼠15ml。最后一天(第3天)注射的生理食盐水里掺有白金微粒子。其它的组也是一样,例如4周组,给药5天,停止2天,如此重复4次,然后与1周组同样注射3天生理食盐水。在最后一天对各试验组都用掺有白金微粒子的生理盐水进行注射,经过30-50分钟后,进行腹腔液采样。

采集的腹腔液经过离心分离后,除去上层澄清液,将沉淀的腹腔内组织细胞放在载玻片上,滴入一滴亚甲蓝进行活体染色,然后用相位差显微镜(400倍)检查,对随机取样的100个组织细胞,按照图1中所示的标准测定其吞噬白金微粒子的程度。结果示于表1-2中。

*评定标准参照图1

**测定每一个个体的100个组织细胞的分布,算出一组10只的平均值。

*评定标准参照图1

**对每一个个体测定100个组织细胞的分布,算出一组10只的平均值。

由表1和表2可以看出,使用了本发明的液剂给药的本发明组,无论性别、给药部位、给药时间长短,由细胞质内吞入的白金微粒子数量所表示的吞噬作用均比对照组有所增加。从给药部位来看,腹腔给药后的吞噬开始时间比皮下及胃内给药稍稍早一点。

试验例2(单核细胞和中性白细胞的吞噬作用试验)

(1)供试验的动物及试验方法

供试验的动物选用试验例1中4周组里投用白金微粒子时体重最重的个体。在试验例1中进行腹腔液采样后,用“戊巴比妥钠”(大日本制药株式会社生产)全身麻醉后,用含4%枸櫞酸钠的注射器作心脏采血。即,剃掉左胸部体毛,从第5、6肋间切开,露出跳动着的心脏,从右心室采血。采集的血液经离心分离,去除血清,取出红血球层之上的白血球,放入盛有泰罗德溶液的表皿中,再加入白金微粒子悬浮液,用毛细管吸移管进行混合,将其采集到6根毛细管吸移管中,用火焰封闭吸移管的顶端,在37℃下培养。15、30、60和90分钟后,切开顶端,将其涂在载玻片上,干燥,用甲醇固定后进行吉姆萨氏染色,再利用显微镜随机地选取单核细胞和中性白细胞各100个,按图2和图3所示的评定标准进行评价。另外,吞噬作用是依据吞噬白金微粒子数量多的细胞的个数来进行评价的。其结果示于表3和表4中。不过,把大鼠的白血球放入泰罗德溶液中与白金微粒子混合后培养,必然出现一种非吞噬性的捕食现象(一),在评定时将其排除在外。

由表3和表4可以看出,用灵芝提取物给药的本发明组,其单核细胞和中性白细胞的吞噬率都比对照组高。并且从不同的培养时间来看,本发明组的吞噬率上升迅速,吞噬细胞的动员也因灵芝提取物给药而显得活跃。

从以上试验结果可知,由于灵芝提取物的用药,吞噬细胞的动员以及吞噬异物的功能都变得活跃了。

以上描述了本发明的构成。采用本发明,可以提供促使中性白细胞、单核细胞、组织细胞等吞噬细胞的动员和吞噬异物作用活性化、提高吞噬能力的吞噬作用增进剂。

附图的简要说明

图1所示为试验例1中的腹腔内组织细胞吞噬率的评定标准。

图2所示为试验例2中的单核细胞的吞噬率的评定标准。

图3所示为试验例2中的中性白细胞的吞噬率的评定标准。

去获取专利,查看全文>

相似文献

  • 专利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获取专利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