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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氧化物乏燃料干法后处理的熔盐体系

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用于氧化物乏燃料干法后处理的熔盐体系。该熔盐体系以四氟化铀为熔盐主体,添加占熔盐总质量0.1~10%的五氟化铀或四氟化铀的过氟化混合物。它是既能将氧化物乏燃料熔解在熔盐中,又可避免熔盐中的强络阴离子对设备材料严重腐蚀的熔盐体系。

著录项

法律信息

  • 法律状态公告日

    法律状态信息

    法律状态

  • 2012-10-17

    授权

    授权

  • 2011-05-18

    实质审查的生效 IPC(主分类):C25C 3/34 申请日:20101124

    实质审查的生效

  • 2011-03-30

    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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