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状态公告日
法律状态信息
法律状态
2020-06-16
实质审查的生效 IPC(主分类):B03B9/04 申请日:20200108
实质审查的生效
2020-05-22
公开
公开
机译: 含颗粒炉渣的铜冶炼炉渣过程中,悬浮的固体沉淀出来,排入炉渣的部分水中的砷含量为0.01 mg / L以下,且砷含量小于0.01 mg / L用于补充。保持恒定的水量。
机译: 从铜冶炼厂的凝固炉渣中回收钼和其他金属的方法,包括研磨炉渣或含钼的产品,用H2SO4进行酸浸,浸出以获得钼和硫酸铜,分离固体和液体,以SX或IX回收MO,和漂浮的硅残留渗滤液。
机译: 用于处理由铜冶炼厂生产的转炉炉渣的方法和系统,包括在还原炉中加入炉渣,通过加热来还原锌和铜,以及在Re窑排球中通过挥发来还原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