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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h】

On the Subject of Administrative Accountability

机译:行政问责主体论

摘要

行政问责制的关键是行政问责主体。本文试图结合行政法的理论与实践,阐释行政问责主体的法律问题,并希望对我国行政问责制的良化有所助益。 除前言和结语外,本文共分为以下四部分: 第一章以基本理论为基础,结合比较法实践,对典型的行政问责模式进行比较,从而明确行政问责主体的基本概念与类型。在比较法上,行政问责主体的共同本质是,具有行政问责权并对问责决定独立地负有法律责任的行政机关。当然,其表现形式极为多样,笔者试图将这些不同行政问责模式中的问责主体予以类型化。根据不同的标准,至少可以有三个系列的分类法:集中型与分散型,常设型与临时型,官僚型、专家型与大众型。 第二章主要针对我国行政问责体制中的问责...
机译:行政问责制的关键是行政问责主体。本文试图结合行政法的理论与实践,阐释行政问责主体的法律问题,并希望对我国行政问责制的良化有所助益。 除前言和结语外,本文共分为以下四部分: 第一章以基本理论为基础,结合比较法实践,对典型的行政问责模式进行比较,从而明确行政问责主体的基本概念与类型。在比较法上,行政问责主体的共同本质是,具有行政问责权并对问责决定独立地负有法律责任的行政机关。当然,其表现形式极为多样,笔者试图将这些不同行政问责模式中的问责主体予以类型化。根据不同的标准,至少可以有三个系列的分类法:集中型与分散型,常设型与临时型,官僚型、专家型与大众型。 第二章主要针对我国行政问责体制中的问责...

著录项

  • 作者

    李苗;

  • 作者单位
  • 年度 2010
  • 总页数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zh_CN
  • 中图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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