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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译:大约2年后抑郁症大约两年,三个月后三个月后,员工和安全考虑强制违反了公司 - 大阪地区法院2010年2月15日
机译:抑郁症发作后大约2年零3个月,员工自杀和违反公司安全考虑义务-大阪地方法院于2010年2月15日裁定-
机译:因工作时间长而导致的抑郁症以及违反雇主的安全考虑义务而导致的自杀-静冈地方法院滨松分院2006年10月30日的裁决-
机译:Chinessicener具有长期工作的员工成功者和雇主的安全考虑因素债务
机译:经营空间的研究,员工在转让之前和之后的快乐和高业务效率第2部分环境,心理学,KPI和环境的变化
机译:(民事案例研究)在美国海军横须贺基地从事尘肺病的日本雇员在石棉尘埃工作的案例中,基于对雇主所在国家/地区违反安全考虑义务的情况,要求其赔偿损失(横滨地方法院横须贺分院,Hira 11(wa)No.219,损害赔偿案件,2002年10月7日判决,No.1111,p。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