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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译:新能源供应量74亿千瓦时,发电设施认证620,134千瓦/银行量60亿千瓦时,2007年RPS执法状况
机译:新能源供应量74亿千瓦时,发电设施认证620,134千瓦/银行量60亿千瓦时,2007年RPS执法状况
机译:全国电力接收量为458亿千瓦时,不到10%,其中55%为阳光新能源;太阳能为233亿千瓦时,占全国的88%=全国发电量,包括已接收的电量=
机译:全国各地收到全国的KWH发电金额低于55%,包括=在新能源阳光下,收到的电力达到全国的88%,太阳能=
机译:根据每分钟的能源需求开发城市能源供应设备的最佳计划方法(第四次报告)估计商业区域能源供应设备的大规模需求响应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