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关于儒家生态哲学,学术界一般集中于《四书》和一些哲学家的文集中的哲学命题,典型的如孟子的仁民爱物、张载的民胞物与。本文在材料方面,突破了这一范围,进一步挖掘了五经和历代史书中的史料,系统整理了儒家对于动物、植物、土地、山脉、河流的生态性态度。儒家文化把动物、植物、大地、山脉、河流都作为道德共同体的一员,重视它们的内在价值,要求用道德的态度对待它们。对于动物,儒家主张“德及禽兽”,要求尊重动物的生命,使其完成一个生命周期或一个生长周期后进行猎杀。对于猎杀动物,儒家还用礼制进行限制,防止猎杀过度。在儒家文化中,一些动物如龟龙麟凤等还具有神意,儒家对于这些动物以及其它一些对于人类生活具有积极意义的动物,都进行祭祀。对于植物,儒家的要求是“泽及草木”,要求尊重植物的生命,使其完成生命周期或一个生长周期之后才能砍伐。在古代,政府还设立专门机构,颁布政令管理林木。一些植物在儒家文化看来还具有神意,应予以特别保护。此外,儒家较早认识到了林木和自然环境的关系,要求植树造林。土地、河流、山脉在儒家文化中也都是道德共同体的一员,对于土地,儒家要求“恩及于土”,生态性地利用和保护土壤;把土地作为祭祀的对象,“报本反始”。关于山脉和河流,儒家把整个自然作为一个由气的流行而贯通起来的有机统一体,要求维持它们作为自然的一个环节在导气方面的作用,反对人为地阻断气的畅通,如修坝拦水之类,反对肆意开掘自然资源。儒家提出了“川,气之导也”与“川竭国亡”的生态性质的命题。儒家生态文化对于我们建设生态文明具有重要的借鉴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