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新媒体时代是一个平等传播的时代,社会化的媒介资源使得社会资本被重新分配,群体传播成为主流传播形态,并与大众传播、人际传播、组织传播共同存在,相互影响.在这样一个复杂的传播形态下,由于法院微博整体上仍处于探索阶段,大多法院对微博这种新兴媒介工具,以及新媒体时代的传播特征认识不足,法院微博在运行中出现,信源与媒介的身份错位、组织传播与群体传播的认识错位、司法权与行政权的职能错位三大问题.而这些问题则反映出,法院微博的功能定位并不准确.法院微博要想取得良好的传播效果,必须把其视为一个系统的工程来建设.除了按照传播规律,对法院微博的功能进行重新定位外,还应当涉及审判工作的提升,以及对大众传媒的利用等方面.首先,法院微博的功能定位应是,通过发布权威的信息,树立起法院微博应有的司法公信.而权威的信息,则来自于能充分回应社会公众疑惑的判决书,所以其次,法院必须提高审判质量、加强判决说理.最后,对于各类涉法网络舆情,因微博引导舆情的作用有限,法院还得借助于传统的大众传媒,用大众传播的方式来引导.因此,法院微博建设,应以维护司法公信为理念指导,以把握法院官方话语权为主体,以强化判决说理和正确应用大众传媒为两翼,形成综合性的立体式传播.总之,法院微博建设要想实现司法公开、司法公信和司法为民的平衡,必须解决好"我是谁,说什么,通过什么渠道,对谁说,有什么效果"这样一个传播学的本体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