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面临日益严峻的生态环境形势,环境法制发展较为迅速,但司法的环境保护功能未能充分发挥,环境司法的滞后与"美丽中国"、"法治中国"的发展目标相悖.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初步确立了"公益诉讼"制度,为我国环境司法打开了案源大门,但如何以此为契机,实现环境司法专业化审判机制的构建目标,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为探索在环境保护中如何进一步深化司法作为,本文将从环境司法的必要性、可行性分析开始,结合我国以环保法庭建设为主的环境司法实践,同时考察国外环境司法先进制度,多角度探讨我国环境司法专业化审判、环境公益诉讼发展路径,提出要在完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同时,通过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建立环境司法专业化审判机制,借力环境立法的不断完善和多部门联动协调机制、区域一体化环境保护体系的构建,充分发挥环境司法职能,涵养区域环境法治文化,为"美丽中国"的"中国梦"实现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