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随着中国加入WTO,经济全球化也对我国经济发展产生越来越大的影响.一方面,目前诸多国际贸易法律都补充或强化了各种专门的环保条款,国际社会、国际组织和联合国有关机构都已制定了范围广泛的国际环境公约和法规规定,其中我国政府已参加了近30个国际公约.这就要求我国抓紧落实国际环境公约的国内立法,执行环境标准,承担保护全球环境的义务和职责.另一方面,在贸易自由化过程中,环境标准与法律关系到国际贸易中的市场准入和出口产品的竞争力,标准和法律是技术贸易壁垒中的一个基础性问题.由于发达国家拥有先进的环境技术、严格的环境法律制度和标准,常常以保护资源和环境为理由,提高其国内市场产品的环境标准,对进口产品设置形形色色的"绿色壁垒".根据WTO的国民待遇原则,我国产品如果按现有国内标准执行,就存在很大的隐患,即宽松的标准会使我国的商品难于进入国际市场,却反而会使国外对人有害的产品、甚至是污染向我国转移,这将十分不利于中国的经济发展.另外,加入WTO后,我国对外开放将步入新的阶段,环保市场,特别是环保产品市场、环境服务市场和投融资市场将全面对外开放,涉外环境投资、技术转让和贸易服务将明显增多,这就要求加强环境法律制度建设,为对外开放创造良好法律制度环境,既引进国外先进技术成果又防止污染转嫁.面对挑战和机遇,我国环境保护必须迅速地与国际接轨,抓紧建立健全环境法律制度体系,推动我国环境保护事业.这其中重要的一环就是环境标志制度的建立、完备以及与国际通行惯例接轨.本文首先介绍了环境标志制度的内涵和意义,而后谈了我国环境标志制度的发展现状,最后介绍了WTO关于环境标志提出的背景及其内容,以及我们的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