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1980年以前,我国火电厂配备电除尘器的机组只有11,305MW,,约占总装机容量的四分之一.改革开放后,电除尘器几乎成为唯一选择,共装备了2亿千瓦左右的机组,火电厂治理烟尘成绩巨大.布袋除尘器却两次失败.由于1991年和1996年两次将火电厂允许排放标准定得过于宽松,烟尘危害问题仍然存在,而且遗留下数十亿元的改造任务.进入新世纪后,布袋除尘器东山再起,用来扑集不利于电除尘器的高铝、高硅、低硫类煤灰,基本成功,两年来运行良好.与此同时,电除尘器在对付这种困难煤灰方面,也取得了排放110mg/Nm3的经验.本文用第一手的大机组实际数据比较了两种除尘器:收集困难燃煤飞灰时,目前布袋除尘器较电除尘器昂贵,但排放可低于50mg/Nm3,而且运行费略低.电除尘器能达到110mg/Nm3的排放值,但运行费稍高.收集一般燃煤飞灰时,电除尘器的投资和运行费均比布袋除尘器低.无论甚么煤种,允许排放值在50mg/Nm3及以下时,布袋除尘器较有把握.允许150mg/Nm3上时,电除尘器仍是有利选择.允许50~150mg/Nm3时,要在二者之间仔细权衡.“前电后袋”是标准趋严后的可行选择.在分析了两次烟尘排放标准失之过宽的缺憾并与国内外的同期规定比较之后,作者建议修订火电厂烟尘排放标准时,新厂要与国际一致,定为50 mg/Nm3.老厂也要分别按第二和第一时段分别定为100 mg/Nm3和200mg/Nm3,不宜再宽.鉴于可吸入细尘的巨大危害,对PM2.5的治理,也要及早提到日程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