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司法主权隶属于国家主权,国家主权丧失,司法主权将无所依附。近世国人的司法主权意识随着民族主义意识的形成和发展,经历了懵懂、觉醒到觉悟的过程:懵懂,使得他们在西方列强的威慑下将司法主权拱手相让;觉醒,促使国人初步认识到司法改革的必要,并提出司法改革动议;觉悟,促使他们把收回司法主权与自觉筹画司法改革与创新相结合,试图将救亡图存的民族主义意识内化为法治意识,促进司法近代化进程。近世中国司法改革的动机主要为了收回司法主权,新中国的建立,标志国家主权(包括司法主权)的收复,这是近世民族主义运动结出的硕果,然而,司法近代化进程也就此中止,出现了动机与结果的悖反,形成畸形的中国司法近代化轨迹。当今中国司法文化建设,仍应以民族自觉或觉醒为起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