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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民事证据制度书证优先原则及其借鉴

机译:法国民事证据制度书证优先原则及其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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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书证优先原则是法国民事证据制度的一大特色.其主要特征为对于一定数额以上的民事法律行为,法院只采纳书证作为证据的形式并排斥证人证言等其他证据方法.尽管书证优先原则对民事诉讼中当事人运用证据方法的意思自治存在着一定的附碍作用,但是由于书证的客观性较强,容易对民事法律行为当事人的行为意图和意志固定化,其利大于弊.在证人证言普遍遭遇困境和合同纠纷日益增多的现实性国情下,法国民事证据制度书证优先原则的立法值得我们借鉴.
机译:书证优先原则是法国民事证据制度的一大特色.其主要特征为对于一定数额以上的民事法律行为,法院只采纳书证作为证据的形式并排斥证人证言等其他证据方法.尽管书证优先原则对民事诉讼中当事人运用证据方法的意思自治存在着一定的附碍作用,但是由于书证的客观性较强,容易对民事法律行为当事人的行为意图和意志固定化,其利大于弊.在证人证言普遍遭遇困境和合同纠纷日益增多的现实性国情下,法国民事证据制度书证优先原则的立法值得我们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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