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文期刊>中国历史文物 >萨珊银币东输与唐代突厥内附诸族
【24h】

萨珊银币东输与唐代突厥内附诸族

机译:萨珊银币东输与唐代突厥内附诸族

获取原文
获取原文并翻译 | 示例
       

摘要

唐开元二十五年(727年)颁布的内附蕃胡赋役令中税银钱的对象理应包括突厥等内迁民族.唐代北方缘边地区是从境外输入银钱的,有一定数量的外来银币支持税收政策的实施.材料分析显示突厥等民族是缴纳银钱的,出土萨珊银币从7世纪分布空间发生变化,向突厥等内附民族征收银钱应该是导致萨珊银币东输的一个重要因素.颉利可汗败亡后,虽然东突厥人失去了对商道的控制权,但是内迁后他们在东西方之间居中转贩贸易的角色并未发生改变.向其征收银钱一方面保留了他们在商道上的既得利益,具有对其进行安抚的性质;另一方面也是唐政府集中白银的方式之一,具有建立有利于自己的贸易关系的性质.
机译:唐开元二十五年(727年)颁布的内附蕃胡赋役令中税银钱的对象理应包括突厥等内迁民族.唐代北方缘边地区是从境外输入银钱的,有一定数量的外来银币支持税收政策的实施.材料分析显示突厥等民族是缴纳银钱的,出土萨珊银币从7世纪分布空间发生变化,向突厥等内附民族征收银钱应该是导致萨珊银币东输的一个重要因素.颉利可汗败亡后,虽然东突厥人失去了对商道的控制权,但是内迁后他们在东西方之间居中转贩贸易的角色并未发生改变.向其征收银钱一方面保留了他们在商道上的既得利益,具有对其进行安抚的性质;另一方面也是唐政府集中白银的方式之一,具有建立有利于自己的贸易关系的性质.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外文文献
  • 中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