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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直接购买股票理由不成立

         

摘要

cqvip:近期,市场出现了中国人民银行可能考虑购买股票的传闻。我们认为,央行直接购买股票或者ETF的理由不成立。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四章第二十三条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可以在公开市场上买卖国债、其他政府债券和金融债券及外汇。法无禁止即可为,理论上,中国人民银行法并没有明令禁止央行购买股票或股票ETF的行为。但是,从各个方面考虑,央行都没有必要直接购买股票。

著录项

  • 来源
    《浙商》 |2019年第3期|25|共1页
  • 作者

    盛松成;

  • 作者单位

    中国人民银行;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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