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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村卫生室非法行医案例分析

         

摘要

案情摘要2007年9月14日,杭州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以下简称我局)卫生监督人员发现在本市某区XX路62号挂有“医务室”牌子,吴XX身穿白大褂在执业,并有药柜2个,柜中存放有尚在有效期内的药品若干;该室墙上悬挂有由某区卫生局核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原件),该证显示登记核准的机构名称为“某区某村卫生室”,执业地址为“杭州XXX路89号”,有效期限为“自2000年7月1日至2003年6月30日”;现场进一步检查还发现有“某区某村卫生室”字样的收据1本,收据开具最近日期为“2007年8月9日”,并显示从2003年7月1日至今有21笔共2872的收入。执法人员对吴XX、该卫生室的主办责任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进行询问调查,2人对《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已过有效期限以及擅自变更执业地址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并承认卫生室收据使用管理混乱,无完整的收支台帐。经合议,我局认为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对当事人(处罚主体为该卫生室的主办责任单位)作出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2872元整,罚款人民币3000元整的行政处罚并立即停...

著录项

  • 来源
    《浙江预防医学》 |2009年第1期|79-80|共2页
  • 作者

    丁小竹; 邹咏梅; 汪鸿文;

  • 作者单位

    杭州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浙江,杭州,310004;

    杭州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浙江,杭州,310004;

    杭州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浙江,杭州,310004;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业务管理;
  •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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