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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征方法

         

摘要

正今年起我国对流转税制进行了重大改革,采用了以增值税为主体的流转税制。这对防止税源流失,促进公平竞争、合理税负起到了积极作用。它的最大特点就是变价内税为价外税。但以流转税额乘以一定比率而征收的城市建设维护税和教育费附加没有相应改变,使之带来一些弊端,本文就此谈谈以下看法和建议。 一、不利于真实反映营业利润 增值税是一种价外税,它只是对商品增值部分征税,而城建和教育费附加作为营业税金及附加是属于价内性质的,直接影响企业的营业利润。同时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是按期末应交增值税贷方余额而计征,价内的税和费受到价外税的制约,致使企业营业利润不仅受到商品毛利率高低的影响,还会受到应交增值税余额的影响。 二、不利于企业经营承包和业绩考核 目前许多企业都实行经营承包责任制,经营者的奖金是根据经营者业绩考核后按一定比例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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