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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源治理资金使用效益分析

         

摘要

正95年以来,台州市各级环保部门共投入污染源治理资金3215万元,带动大量自筹资金,实施对污染源的治理。在实施污染源治理资金使用过程中,坚持“专款专用,先收后用,量入为出,不能超支、挪用,如有结余可以结转下年使用”的原则,加强对环保贷款资金的监督管理,充分发挥污染源治理资金的作用,使有限的资金发挥较大的使用效益。通过对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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