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浙江节能 >浙江省能源监察总队关于开展2018年第二批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监察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能源监察总队关于开展2018年第二批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监察工作的通知

     

摘要

各市能源(节能)监察支队(中心)、有关企业:为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浙江省节能监察办法》、《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抽查监管的意见》(浙政办发[2016]93号)等法规和文件要求,根据《关于开展2018年全省节能监察工作的通知》(浙发改能源[2018]138号)和浙江省“双随机”抽查管理系统的抽查结果,我总队计划对45家重点用能企业(名单见附件)进行节能监察,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