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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新三年“兴边富民工程”的决定

         

摘要

正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省第八次党代会精神,巩固前三年"兴边富民工程"所取得的成果,进一步促进我省8个州市25个边境县(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努力实现兴边、富民、强省、睦邻的目标,特作如下决定。一、实施新三年"兴边富民工程"的重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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