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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年文书做得“药”——从一起山林纠纷看档案的重要作用

         

摘要

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里,曲靖市环城乡麻黄村公所刘家冲、荷花塘与沾益乡小坡村公所太村干群之间,断断续续发生过多次山界林权纠纷,其事态常常发展到双方集中群众进行争斗的程度,拉牛抢马,损坏庄稼,既不利于生产,又影响了社会治安。这一情况,双方分别于1965年7月18日和1967年10月12日,两次经过县法院,农林科及双方区(乡)政府和群众代表37人参加订立协议书;又于198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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