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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现状与分析

         

摘要

cqvip:现代化农业需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康发展,只有农业经营主体现代化的发展,才能促进我国新型农业的进步和腾飞。改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中的问题,积极地探索对策是当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改革的重要举措。弥勒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三农”思想为指引,大力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断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高原特色农业转型升级,全市农业产业化水平显著提升。2019年,弥勒市具有一定规模和实力的农业龙头企业37家、农民专业合作社344家、种养大户561户、家庭农场24家;全市农业总产值完成61.26亿元,增长6%;农产品加工总产值完成88.3亿元,增长39.3%;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4803元,增长11%。

著录项

  • 来源
    《云南农业》 |2021年第4期|16-18|共3页
  • 作者

    顾艳波; 高鹏旭; 李玉;

  • 作者单位

    弥勒市植保植检站 云南弥勒652300;

    弥勒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 云南弥勒652300;

    弥勒市农村经营管理站 云南弥勒652300;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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