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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处纠纷须合法 法律红线莫触碰

     

摘要

类型一:民事合同类纠纷。2010年初,村民王某与所在村委会签订了一份期限为5年的林地承包合同。约定王某对承包范围内的速生杨进行管理、销售,但不得滥伐超伐,每年向发包方缴纳承包费5000元。2014年3月,部分村民向村委会举报王某掠夺性采伐林木,应终止合同,要求村委会处理。村委会随后就此事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进行签名表决,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出具了《关于王某违反承包林地合同情况的处理决定》,宣布终止发包方与承包方的林地承包合同。

著录项

  • 来源
    《云南农业》|2015年第5期|75|共1页
  • 作者

    张兆利; 王晓芹;

  • 作者单位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 关键词

  • 入库时间 2022-08-17 13:1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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