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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元司法体制下的检察权配置

         

摘要

与法官制度、警察制度相比,检察制度是一种出现时间较晚,存续时间较短的法律制度。各国对检察制度的定位、性质及职能配置也不尽相同,争议较大。可以说,检察制度是迄今为止尚未成熟的一种法律制度。我国的检察权不同于世界上绝大部分国家,被定位为法律监督权,其权能配置上既有侦查权,控诉权,又有批捕等司法性权力,争议尤为激烈。区分检察权的微观权能性质,理顺不同性质的检察权能之间的关系,从而科学定位和构建检察权能体系,对我国正在进行的检察改革及司法改革均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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