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青年科学(教师版) >我国公司注册资本制的缺陷及完善

我国公司注册资本制的缺陷及完善

     

摘要

世界公司法立法中产生了三种公司注册资本制:法定资本制、授权资本制和折衷资本制.中国历来采取法定资本制,2013年公司法修改中,虽然取消了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但仍未跳出法定资本制的桎梏.这有悖于我国国情和世界立法趋势,而且存在很多问题.我国的公司注册资本制应从法定资本制改为折衷资本制,既有必要性又有可行性.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