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青年记者》 >拷问网络时代的著作权法

拷问网络时代的著作权法

         

摘要

网络时代著作权被悬空的现实 在民商法上有一个非常特殊的概念:意思表示。所谓意思表示,就是将自己的内心想法表达于外部的行为。意思表示是构成法律行为的基本要件。当意思表示符合法律规定之后,法律行为即告成立。

著录项

  • 来源
    《青年记者》 |2009年第4期|18-20|共3页
  • 作者

    乔新生;

  • 作者单位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社会发展研究中心;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法律;
  • 关键词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