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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医疗事故处理条例》防范医疗纠纷发生

         

摘要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自2002年9月1日施行,距今已经有两年时间。在这两年的时间里,我院在完善“医疗事故防范吸处理预案”等规章制度的同时,加强对医务人员进行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培训以及医疗服务执业道德教育,以保证医疗质量,医疗安全,防范医疗事故发生。在条例颁布后我院发生的医疗纠纷中,其中经过医务部及相关科室口头答复以及书面答复得以解决的占全部纠纷的75%;经医学会鉴定的有9起,9起中无一例为医疗事故;经与患者协商解决的有5起。应该说在过去的两年中,就医疗纠纷的处理来讲,我院认真贯彻执行了《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提高了全院医务人员医疗安全意识,最大程度的杜绝医疗事故,保护了患者合法权益,保障了医疗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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