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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疆试点品目批量集中采购的思考与建议

         

摘要

协议供货作为创新采购的一种重要方式,具有保障小批量、多批次货物快速采购的优点,尤其是在政府采购制度初期对于有效平衡各方关系、减少政府采购制度改革阻力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中央单位2011年推行批量集中采购试点以来,挑选合适的品目制定参考配置以扩大批量采购实施范围,加之地方部分省市的试点探索,形成由规模效益引起充分竞争,节约优势逐渐显现。但协议供货与批量采购并非尽善完美,仍然存在一些缺陷和不足亟待进一步研究解决。本文通过对协议与批量采购利弊的研究和分析,从发挥其各自优势的视角,提出新疆试点推行批量采购品目选定的建议,以期为完善政府采购制度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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