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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免征11项涉农产品市场收费项目

         

摘要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免征部分涉及农产品市场收费有关事宜的通知》,免征11项涉及农产品市场的收费项目。这些项目主要包括:各类证照费、公告费;工商管理部门收取的年审费、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街道办事处收取的卫生保洁费、门前三包费;卫生监督部门收取的食品卫生学评价费、公共场所开业前和年度卫生学评价费、建设项目卫生工程设计审查费;畜牧部门收取的畜禽产品检疫费:计量部门收取的计量检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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