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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宪法诉讼的目的

     

摘要

@@ 一、宪法诉讼目的的概念及内容rn作为哲学范畴,目的是表示在人的有意识的活动中,按照人的需要和客体本身的固有属性预先设计,并以观念形式存在于人们头脑中的活动结果,是人们对自身需要同客体之间的内在联系的主观映象.目的虽然有主观性,但它本质上仍然是客观的.在哲学上,用目的解释世界的哲学学说称为目的论,它认为某种观念的目的是规定事物存在、发展及其相互关系的原因和根据.目的论可分为两种:一是"外在目的论",认为世界上的事物之所以发生并秩序井然,都是事物之外的因素所安排的;二是"内在目的论",认为事物的必然性存在于目的性之中,把目的理解为事物的内在规定,是比必然性更高的原则.

著录项

  • 来源
    《新华文摘》|2004年第3期|15-18|共4页
  • 作者

    刘志刚;

  • 作者单位

    武汉大学法学院;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法律;
  •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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