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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的现代精神

         

摘要

郭庆祥在2009年5月13日《文汇报》撰文指出,在现代艺术的价值观中,以自我为中心的个性表现是体现现代艺术精神的基本特征之一。无论是在思想领域还是在艺术领域,“现代”一词都不仅仅只是时代上的标识,而是意味着一种个人化的创造和思想的表达。这是理性与感性、现实与想象之间的碰撞。这种现代的表现主义特征,当它在一百多年前的欧洲还受到人们的质疑时,在遥远的中国,却早已存在。书法是以自由精神为艺术创作手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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