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西江月》 >浅析P2P服务提供者在第三方侵犯网络著作权行为中的责任

浅析P2P服务提供者在第三方侵犯网络著作权行为中的责任

         

摘要

P2P技术实现了网络文件在终端用户之间直接传输,而无需P2P服务提供者提供中央服务器。当终端用户提供的文件侵犯了权利人的著作权,提供链接及下载服务的P2P服务提供者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都有必要进行厘清。美国的Napster案和Grokster案是P2P服务提供者侵权责任认定的经典案例,对我国同类案例的分析起到借鉴作用。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