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人间》 >我国行政立法行为存在的弊端

我国行政立法行为存在的弊端

         

摘要

行政立法权,一般来说主要分为权力机关立法权和行政机关立法权。从世界范围内来说,它起源于古希腊,自19世纪末开始获得蓬勃的发展。在我国,行政立法权的扩张是近20余年来中国立法体制的基本特点,甚至也可能会成为今后相当一段时间内国家立法的基本走向。本文从行政立法权的渊源及现状出发,对当前我国行政立法行为面临的挑战等予以阐述,明确弊端。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