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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四地经济合作法律协调的规则体系

         

摘要

全球化背景下,经贸往来的不断发展,促进了中国两岸四地法律制度间的交往.以《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以及《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为代表的合作规则,形成了沟通与协调四地不同经贸法律制度间的重要机制.基于对四地间经济合作法律协调实践在制度安排、规则结构、效力层次以及内容调整等方面的梳理与分析,指出了合作规则不仅是有别于四地各方法律制度的一种新的规则体系,更是形成了各方相互间经济合作的共同体规则,对四地间的经贸交往与合作产生了深刻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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