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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我国黑社会(性质)犯罪的若干意见

         

摘要

黑社会(性质)犯罪是一种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有组织犯罪,该犯罪具有犯罪活动的组织性、犯罪目的的特定性、犯罪活动的腐蚀性、犯罪行为的破坏性等特征,社会危害性极大.我国1997年刑法首次对其进行规定,使反"黑"终于有法可依.然而,由于经验的不足,反"黑"刑事立法和对策设计尚有许多缺陷.根据我国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实际情况,我们应该从实体法与程序法方面加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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