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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开展同业借款业务的建议

         

摘要

一、基本情况。银行间同业借款业务本是一项常规业务.也是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筹资的一种机制。近期,我们通过对汉中市勉县金融机构同业借款情况进行调查。1998年12月22日,汉中一信用联社借给当时资金紧张的陕西省某县信用联社1000万元。约定年利率为6.23%,期限为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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