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四川劳动保障》 >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的通知

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的通知

         

摘要

职业学校应当选择合法经营、管理规范、实习设备完备、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的实习单位安排学生实习。实习单位应当合理确定顶岗实习学生占在岗人数的比例,顶岗实习学生的人数不超过实习单位在岗职工总数的10%,在具体岗位顶岗实习的学生人数不高于同类岗位在岗职工总人数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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