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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三大改革”为突破口做强我省地方国有企业

     

摘要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并对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做出了系统的战略性部署。我省的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对国企改革做出了具体部署。今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正式印发,为今后一个时期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描绘了宏伟蓝图。提出了行动纲领.为我省地方国有企业全面深化改革指明了方向。虽然,我省经过了两个阶段大规模的国有企业改革,即1993年至2002年“抓大放小”重点推动国有中小型企业改革和2003年至2006年“大中型企业”改革攻坚,总体上解决了国有企业所有制结构单一、国有经济比重偏高、历史包袱沉重等历史积累的突出问题,但地方国有企业活力不足、市场化程度低等问题仍然没有从根本上破解,国企深化改革的任务仍然艰巨繁重。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把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的要求,我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1+N文件的一系列的重大部署,应立足全省地方国有企业实际情况,坚持以重点改革为突破口,着重推进统一监管、分类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等三大改革任务。

著录项

  • 来源
    《活力》|2015年第22期|5-6|共2页
  • 作者

    赵杰;

  • 作者单位

    黑龙江省 省国资委;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 关键词

  • 入库时间 2022-08-18 01:4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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