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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裁判:户籍迁入农村不等于取得农村集体组织成员身份

     

摘要

裁判要旨户口虽迁入农村,但未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民主议定程序接纳,仍不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裁判理由金欣宜2008年出生时随父亲金继兵将户籍登记在安徽省定远县,2017年6月以未成年人投靠其母的名义将户口迁入陈家坪组。金欣宜以其属于陈家坪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为由提起本案诉讼,要求望城区政府、望城分局对其进行补偿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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