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史志学刊》 >论受欺诈行政行为的法律责任——以房地产产权转移行政登记案例为中心

论受欺诈行政行为的法律责任——以房地产产权转移行政登记案例为中心

         

摘要

相对人通过伪造申请材料、提供虚假材料、故意作不真实的陈述骗取行政机关许可的,司法实践中,法院认为此行为是违法行政行为,大多以"主要证据不足"撤销行政行为。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欺诈行政机关作出有关行政许可,导致行政机关实施了受欺诈行政行为,是一种可以被撤销的违法行政行为,行政机关没有尽到应尽的审查义务的,客观上有违法表现,主观上有过错,因此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赔偿责任。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