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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共中央办公厅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的意见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出要坚持以人为核心推进新型城镇化,顺应县城人口流动变化趋势,选择一批条件好的县城作为示范地区重点发展,防止人口流失县城盲目建设。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以县域为基本单元推进城乡融合发展,严格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守住历史文化根脉,防止大拆大建、贪大求洋,严格控制撤县建市设区,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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