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城市管理与科技》 >试析《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责令停业整顿”性质

试析《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责令停业整顿”性质

             

摘要

《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管理条例》)自2012年3月1日起施行至今已近五年。自《管理条例》施行以来,通过社会各方的共同努力,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得到了显著加强,城乡环境明显改善,生态安全得到维护,促进了首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但是,在取得上述可喜成绩的同时,也暴露出一些实践中亟待解决的问题。自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来,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依法惩处各类违法行为,加大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成为行政执法部门开展工作的基本准则与首要任务。

著录项

  • 来源
    《城市管理与科技》 |2017年第1期|53-55|共3页
  • 作者

    李闽凯;

  • 作者单位

    北京市海淀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察局;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 关键词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