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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有权征收未确权的河滩地吗

         

摘要

河南省开封市某县一农民来信咨询:我们村临近大河,大河逐渐淤积出一片土地,我村村民私自就在河边的河滩地种植庄稼,在枯水年,庄稼有一些收成,而在丰水年,庄稼往往没有收成。该土地没有确权,也没有作为耕地发包,都是老百姓自发种植。最近,村集体提出要征收这片地搞开发,也不给我们补偿,请问这种做法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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