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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持有毒品被判徒刑十四年

         

摘要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宜州市人民法院以被告人张某犯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5万元;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实行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4年6个月。并处罚金5.8万元。被告人张某非法持有的毒品甲基苯丙胺474克,依法予以没收.并予以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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