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乡镇论坛》 >保护妇女、爱护老人从修订村规民约开始

保护妇女、爱护老人从修订村规民约开始

         

摘要

为进一步推进男女平等,更好地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促进和谐村庄建设,今年4月,山东省枣庄市台儿庄区马兰屯镇顿庄村对原来的《村规民约》进行修订,废除了部分对妇女不合理的条款,新增加了11条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的内容,体现了对女性的人性关怀。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